关于《洛阳市2006年财政决算和2007年元至六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报告

2008-05-06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2007年7月13日)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监督法》、《预算法》和《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的规定,7月12日,吴喜照副主任带领预算工委及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成员,对市财政局局长谢留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洛阳市2006年财政决算和2007年元至六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意见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关于2006年的市本级财政决算
    2006年的财政决算,收入为27.08亿元,为预算的104.6%,增长17.1%,总财力为27.86亿元,增长21.6%,支出为35亿元,增长19.4%,当年净结余9759万元。这些数字说明我市的财税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组织财政收入,超额完成了收入任务。加大财政支出改革力度,保障了重点支出需要,财政运行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农业、科技、教育、社保四项的决算支出数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
    今年的决算报告,财政部门认真按照《监督法》、《预算法》和《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向市人大常委会详细报告了财力构成情况和非税收入收支管理情况及基金收支管理情况并附有说明及相关列表,使财政决算内容更加全面完整,便于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决算报告如实地反映了预算运行成果,收支数据与“同级审”相一致,符合《预算法》规定。根据以上情况,建议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市本级2006年财政决算。
    二、关于200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上半年财政收入顺利实现了时间过半收入过半目标,收入完成15.74亿元,为年预算的51.9%,同比增长21.5%。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都实现了一定增长,说明我市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已显现成效。支出完成13.72亿元,为年预算的44.4%,同比增长23.3%。
    (二)创新融资手段,支持新区开发和城市建设。采取各种措施,上半年融资新增贷款12.75亿元,偿还贷款本息14.55亿元。
    (三)财政监管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审查工程项目290个,涉及资金11.7亿元,审减3.03亿元,审减率达25.77%。
    (四)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千方百计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筹措“两免一补”资金9458.8万元,资助农村学生125万人(次)。筹措“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资金16192万元,受惠种粮农户117万户。筹措资金2.09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了全面覆盖,平均参合率89.7%。投入1500万元,用于村村通道路建设,改造建设道路1136公里和县乡公路100公里。筹措资金2758万元,更新农村中小学课桌凳。筹措资金2569万元,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有力的促进了新农村建设。
    (五)财政改革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管理,政府采购等项改革不断深化,取得了明显成效。上半年全市政府采购金额为6.2亿元,节资8100万元,节资率11.6%。国库集中支付资金18.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2.23%。上半年市直非税收入达12亿元,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增幅。
    三、几点建议
    根据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建议市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一是要继续关注经济、财政热点问题,及时将收入结构与全市行业经济结构进行评估对比,准确把握收入发展变化的趋势,大力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完成今年的财政收入任务;二是要采取切实措施,大力培育市本级财源,优化财政体制,保证市本级财政收入有较快增长;三是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支农支出要及时确定项目,确保完成支出预算;四是要进一步增强依法理财意识,对今年“本级审”中查出的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要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做专题报告;五是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逐步建立效益评价体系和标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