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会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办理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08-05-06

(2007年10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
 
洛阳市人民政府:
    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吴中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经会议认真审议,原则同意这个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人民政府对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得力,注重质量,较好地解决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总体办理效果是好的。在接到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266件代表建议后,市人民政府及时召开全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议,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安排。下发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将266件代表建议分解到10个县(市区)和53个承办部门;在具体的办理工作中,市人民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都能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建立了办理工作三级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主抓,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承办;采取提前介入、强化督促检查、严格把关、重点建议重点办理、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不按时限和要求办理或办理结果被确定为人大代表不满意的代表建议,列入过错责任,记为“较大过错”等措施,确保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规范、有效,从而使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今年市政府及其承办单位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识还不到位,办理中与代表见面、沟通工作做的不够细致。二是在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中个别承办单位存在着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
    对于这些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承办单位要注重办理实效,认真抓好落实。对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重答复、轻落实问题,要进一步引起重视。对已经书面答复代表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有关承办单位应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办理力度,抓好落实工作,切实提高办理质量,以取信于代表;对重点建议的办理要有领导负责,加大协调力度,争取在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前能有较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