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常振义
(2007年9月27日)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已圆满完成本次常委会会议预定各项议程。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玉海分别作了关于《洛阳市村级道路管理养护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洛阳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会议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这两个条例草案。会后,由法工委负责,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对这两个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抓紧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待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宣传,认真贯彻执行。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是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有效监督的基本形式之一。为加强市人大常委会议事制度建设,完善人大监督工作程序,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会议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市“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的决定,决定实行对市“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制度。这个制度将从下一次常委会会议开始实施。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段立新作了关于《洛阳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讨论认为,《洛阳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自2003年实施以来,在规范我市建设市场秩序、堵塞建设项目漏洞、节约政府财政资金、遏制建设领域腐败、促进我市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该调查报告实事求是地肯定了《洛阳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执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得准,提出的改进措施切实可行,大家同意这个报告。近年来,我市财政投融资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建设项目审计工作越来越重要,针对《洛阳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会议经认真审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洛阳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贯彻实施的决议。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决议,认真研究落实。
本次会议,我们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丁福浩所作的关于洛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在审议中,大家认为,近年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市财政局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积极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强化产权管理,明晰产权关系,履行投资主体权责,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还存在着投资主体权责不清、部分监督措施失灵、外派监管机构职责发挥不力、资产配置不够合理、管理不规范、整体运营效率不高等问题。要求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尽快解决目前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明确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的监督职责范围,理顺监督管理部门的关系;要协调、督促监管部门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大对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要推进国有资产经营、产权交易机构改革,搭建国有资产科学评估和有序经营平台;要根据权力、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建立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的监管体制;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非转经”资产的管理,逐步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努力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本次会议,我们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高凌芝所作的关于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情况的报告。在审议中,大家认为,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是推进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是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抢抓发展机遇,制定相关政策,采取积极措施,创新工作机制,调整优化资源,初步建立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推进了城市社区卫生事业的发展,大家对此表示满意。同时,大家也指出了制约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不利因素,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宣传,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认知度,自觉接受社区卫生服务;要提高对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事业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要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经费的筹资和投入的保障机制,将社区卫生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财政增长逐年增长;要建立健全相关优惠政策,促进社区服务事业发展,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要加快全科医务人员的培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各大医院合作,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管,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机构,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促进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的全面发展。
本次会议,我们听取和审议了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志勇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审议中,大家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及公安部门高度重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坚持以“一降两保”(即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重点,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狠抓基层基础建设和公安交通民警综合素质,强化科技强警,不断加大依法监管力度,有效地解决了一些交通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保障了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基本平稳,为构建和谐平安洛阳做出了积极贡献,大家对此表示满意。同时,也指出了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停车管理,合理设置停车位,千方百计解决市区繁华地段停车难问题;要完善交通设施,合理设定路段限速,保证交通安全畅通;要加强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保证及时出警,及时处理事故;要加强交通安全管理,重点解决特权车辆违章、非机动车和行人违规、三轮车和农用车载客等问题;要加强车辆管理,下大力解决摩托车和三轮车入户率低、报废车辆上路等问题,强化对工程车辆、旅游车辆的管理,确保全市交通安全。
本次会议,我们还分别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在审议中,大家认为,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办理责任制,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加大办理工作力度,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有所提高,大家对此表示满意。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力度,已列入计划办理的要抓紧落实,让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真正满意。
会议还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检察院的提请,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程进行完毕,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