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07年9月26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 高凌芝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由市政府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办理情况
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各位代表紧紧围绕我市“工业强市、旅游强市”战略目标,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政府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建议和意见。
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交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共266件;闭会期间,代表又提出建议2件,共计268件。按建议所涉及的内容划分,城建交通类67件,占25%;工业财贸类30件,占11%;教科文卫类39件,占15%;农林水类36件,占13%;政法类12件,占5%;其它类84件,占31%。
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6月底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截止8月底,从代表反馈的意见看,满意和基本满意的266件,满意率达99%以上。因一名代表病故;一名代表企业破产后失去联系的原因,未反馈的2件。
(一)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问题。
市人大代表所提建议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95件,约占总数的36%。如:李振军等代表“关于加强我市西南部山区主要景点基础设施投资力度,以打造伏牛山生态旅游精品的建议”。市政府一直把白云山做为我市西南部伏牛山核心景区的精品工程进行着力打造,筹措资金1408万元,修建了栗白路、白夏路以及白云山道路安保工程、龙百路安保工程;争取国家旅游发展基金100万元,用于白云山停车场项目;争取省资金2000万元,实施了331省道高兰线乔端一白河一太平镇改建和白夏路安保工程,打通了伏牛山核心景区交通环线。杨平安代表“关于扩大蔬菜安全检测面积和速度的建议”。自2006年11月1日《洛阳市蔬菜市场准入实施办法》实施以来,市政府先后在中原农贸市场、李楼蔬菜交易中心批发市场和73家超市、农贸市场建立了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室。目前,各市场检测室的工作已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解决的问题。
市人大代表所提建议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解决的108件,约占总数的40%。如:刘素景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文件的建议”。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试点意见》精神,市政府成立了洛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领导小组,出台了《洛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草案)和《洛阳市城镇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等政策措施,将具有洛阳市区城镇户籍、不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内的居民及洛阳市区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纳入了基本医疗保险范围。高建庄代表提出的“关于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着力发展特色农业和品牌农业的建议”。近年来,市政府依托区域资源优势,积极优化产业布局,南部山区发挥中药材资源优势,依托君山制药集团和顺势药业,发展中药材种植基地70万亩;中北部利用粮食生产区和农作物秸秆优势,围绕黄河滩区绿色奶牛养殖带,狠抓标准化奶牛养殖小区和肉牛育肥场建设,带动了全市畜牧业快速发展;市区近郊重点发展以牡丹为主的花卉苗木业;伊洛川区重点发展以优质粮食为主的高效农业,优质小麦、玉米种植面积逐年扩大;西部丘陵山区重点发展以优质苹果为主的林果业和优质烟叶,使我市的现代化农业和特色农业优势日渐显现,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
(三)受政策和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
市人大代表所提建议受政策和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59件,约占总数的22%。
(四)不宜解决或留作参考的问题。
市人大代表所提建议不宜解决或留作参考的6件,约占总数的2%。
二、重点建议办理青况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重点建议10件。经过各承办单位的积极努力,均达到了代表满意或基本满意。
1.赵彦武等31人提出的《关于按照规划分步打通滨河大道的建议》(第1号)。洛北滨河大道建设问题已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主要领导已多次进行现场视察,并责成市规划局对规划进行修编。目前,滨河大道解放路至南昌路段已有规划,解放路以东路段正在进行规划。待滨河大道及洛浦公园沿线整体规划完成后,市政府将按照“量力而行、分期建设”的原则,尽快启动滨河大道建设工程。
2.许亚林等12名代表《关于尽快扩建或重新建设我市人才劳务市场以适应我市人才劳务市场设施需求的建议》(第207号)。
关于尽快建设新区人才市场问题,市政府有关部门已提出了初步方案。根据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市发改委已会同市财政局、市新区开发办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通过现有资产置换、部门筹措、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和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等途径解决建设项目资金等问题的意见。目前,规划部门正在制定方案。
3.李廷学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议市政府关注民生、制定政策解决城中村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的建议》(第165号)。
关于村民拆迁安置问题,我市已制订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主要通过原址返迁、异地安置,或二者结合的方式,保障被拆迁村民的切身利益和居住条件。关于拆迁中涉及的“双困户”补偿安置问题,市政府常务会议已于2007年5月25日研究通过了城市房屋拆迁“双困户”补偿安置实施意见。关于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对于确认为非农业户口的,根据《洛阳市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细则》,可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对于确认为农业户口的,根据市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洛政﹝2006﹞101号)精神,可按规定办理农村低保救助。
4.叶晋子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洛阳隋唐遗址公园或洛浦公园建立洛阳历史丈化主体公园的建议》(第101号)。
近年来,市政府已经规划在隋唐遗址公园和洛浦公园建立历史文化主题公园。按照规划,将在洛南里坊区建设遗址公园,在洛河南岸建设唐宋名园主题公园,并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在宫城范围内建设1000亩左右的大遗址保护展示区,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全国最大的大遗址保护示范工程。在隋唐遗址公园二期工程中,将突出隋唐历史文化,在牡丹观赏园内增加武后赏花、白居易、李白、欧阳修等与牡丹有关的历史名人雕塑、诗廊等。在洛浦公园东段,已经建设了不同朝代、不同风格,有代表性的历史文化休闲广场十三个。今年,市政府为市民所办的十件实事中,已在洛浦公园东延伸段开工建设了以丝绸之路为主题的历史文化广场,预计明年牡丹花会前完成。
5.董光存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老城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16号)。
关于老城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属于市级管理的道路管线基础设施,除热力管道外,已经在道路建设时同步敷设到位;属于区级管理的道路,由于管网建设历史欠帐较多,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老城区政府正在制定改造方案。目前,柳林街积水问题,今年已安排实施雨水管网改造;三复街、神州街等道路改造问题,老城区政府和市建委已共同研究,将尽快安排解决;对于供热问题,市政府已将洛阳东区供热项目列为市重点建设项目,并已成立了东区热电厂热源工程筹建办公室,目前正在委托华北设计院编制《洛阳市城市区集中供热东区规划2007—2020》,相关准备工作正在开展。
6.李益玲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牡丹产业政策资金扶持的建议》(第162号)。
市政府始终把牡丹产业作为扩大对外开放、促进经济发展和加快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重要发展战略,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开发步伐。目前,全市新建和改建牡丹观赏园11个、高山牡丹园2个,总面积达1.6万余亩,观赏面积达3000余亩,品种总量1000多个,年销催花牡丹20多万盆,初步实现了牡丹自然花期次第开放,有效满足广大游客的观赏需求。今年,我市将筹建10个标准基地,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补贴地租和牡丹催花、宣传,积极拓展市场,打响牡丹品牌,实现牡丹产业良性循环。
7.赵定国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集中处理泔水的建议》(第109号)。
当前,我市仅对餐厨垃圾中的一部分进行了集中处理,泔水垃圾的处理一直未开展。根据代表建议,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将逐步开展泔水垃圾处理工作:一是对我市的泔水垃圾产量进行调查摸底;二是提出立法建议,以立法的形式规范泔水处理;三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处理泔水垃圾。
8.余铁民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寄宿式学校建设,彻底解决贫困山区中小学生上学难问题的建议》(第106号)和《关于加大资金投入,帮助贫困地区改造农村中小学新增危房,改善办学条件的建议》(第117号)。
关于“贫困山区寄宿学校建设”工作。2007年,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市本级教育附加安排500万元,各县配套500万元)用于农村寄宿学校食堂改造项目,补助寄宿生生活费396.3万元;2004—2006年全市危房改造工作结束后,我市又争取中央资金1064万元,专项用于洛宁等四个贫困县农村中小学校宿舍、食堂等寄宿制项目建设;2007—2010年,国家又计划给我市安排资金6400万元(其中洛宁县安排1100万元),专项用于贫困县农村初中宿舍和食堂建设改造。这些项目的实施,将会使我市农村中小学寄宿制条件和校舍面貌得到极大改善,基本解决农村学校学生的住宿和饮食问题。
关于“加大资金投入,帮助贫困地区改造农村中小学新增危房,改善办学条件”。为巩固危改成果,我市和各县(市、区)建立了危房改造长效保障机制,县级财政每年必须按上级的相关要求保证将长效机制资金落实到位,及时用于新增危房的维修改造。2006、2007年,我市争取中央、省各级资金6496万元,专项用于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和校舍维修项目,两年来共安排项目学校460所,新建和维修校舍25.76万平方米;2007年,我市争取资金2758万元,为321所学校更新课桌凳17万套;农村学校食堂计划投资1000万元改造36个18729平方米,目前已开工34个项目。上述项目的实施,使我市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基本消除了课桌凳自带和短缺现象。
9.马荣振代表提出的《关于妥善处理马路市场的建议》(第239号)。
近年来,结合创卫工作,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为解决占道经营问题做了许多努力。建立了市容巡查制度,对马路市场进行动态监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全市城建监察队伍在春节、花会和五一、十一期间分别组织开展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对占道经营进行清理。通过经常性治理,我市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现象得到明显遏制,市容环境质量明显提高。但由于客观条件制约,我市目前还存在占道经营现象。根据代表建议,市建委组织人员对解决占道经营问题进行了调研,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从征求意见情况看,我市社会各界对此争论激烈,有“设”与“撤”两种不同意见。为此,市委领导指示:上海、重庆在设置马路市场时出现了很多技术问题以及许多需要协调的关键问题,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对此,我市正在观察情况,待条件成熟时再做决定。
对重点建议的落实工作,虽经积极努力,大多数建议都正在落实当中,但由于客观因素的制约,落实工作还需要一个过程。下一步,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落实工作力度,确保重点建议尽快落实到位。
三、主要做法
(一)明确任务,强化责任
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建议,是代表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认真做好建议办理工作,是政府应尽的义务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政府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于3月30日将建议转交后,市政府立即对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并于4月5日召开全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议,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会议下发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洛政﹝2007﹞47号),将266件建议分解到10个县(市、区)和53个承办部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中阳做了重要讲话。会议要求,各承办单位必须健全和完善办理工作规章制度,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办理质量。为强化责任落实,决定将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不按时限和要求办理或办理结果被确定为人大代表不满意件的,列入过错责任,记为“较大过错”。
(二)建立机制,规范办理
为确保扎实推进,规范办理,在具体承办中,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里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办理工作三级负责制。市政府的办理工作由常务副市长直接领导,各主管副秘书长直接抓,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办。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县区由主要负责同志直接指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承办人员自觉强化责任意识,开展办理工作。在办理工作中,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办理工作机制。一是提前介入。在会议召开期间,市政府办公室抽调业务熟悉、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到“两会”服务,提前介入了解情况。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在办理过程中,采取自查、抽查和电话督办等形式对承办单位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三是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或者代表不满意的,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特别是10件重点建议,都由分管副市长亲自抓,分管副秘书长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具体落实,确保了办理工作规范有序。
(三)强化督查,确保质量
在办理工作中,将建议办理与市政府日常工作相结合,列入《市政府一周工作预安排》和《市政府一周工作督查》进行了全程督办。各主管副市长对有关建议的办理工作多次做出批示,对办理难度较大的,各主管副市长、主管秘书长亲自主持协调;市长办公会议多次听取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各有关县区把办理工作做为增强公仆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具体表现,认真研究和对待每一件建议。
对代表原不满意的建议,主管建议办理的副秘书长受主管副市长的委托,召开有关承办单位协调会。在办理《关于迁移七里河公交车站的建议》和《关于公共设施排水渠移交政府部门管理的建议》时,分管副秘书长亲自带领承办单位到现场察看,并提出解决办法,最终达到代表满意;其它不满意件,市政府多次督促承办单位采取与代表及承办单位进行三见面的方式,相互沟通,积极协调,最终都达到了代表基本满意,确保了办理质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通过对代表建议的办理,解决了一此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但由于受客观条件制约或政策限制,有些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在办理工作中,还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如个别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识不到位;个别单位人员调整后新的承办人员对工作不够熟悉,办理中存在拖拉现象;个别承办单位与代表见面、征询代表意见的工作做得不够细致,等等。这些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承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理工作水平,加大建议办理落实力度,力争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做得更好,让代表满意、让人民满意!
以上报告,请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