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有关情况的报告
——2007年11月27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谢留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我向会议报告洛阳市上级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情况
截至10月底,上级财政共补助我市资金261802.2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6436万元,增长34%,其中:市本级75454.76万元,县(市、区)185840.22万元,尚未下达资金507.3万元。上级补助市本级资金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50.84万元,公共安全620.8万元,教育2092.55万元,科学技术2211.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3655.84万元,医疗卫生431万元,环境保护418.27万元,农林水事务1252万元,交通运输18299.11万元,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5795万元,其他支出459.56万元。上级补助资金下达县(市、区)具体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1521.63万元,公共安全1514.7万元,教育4643.55万元,科学技术50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24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5476.45万元,医疗卫生11015.41万元,环境保护15750.8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6567万元,农林水事务25159.81万元,交通运输25114.39万元,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2639.68万元,其他支出1660.24元,转移支付资金73024万元(具体支出项目详见附表)。
二、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工作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资金争取力度,规范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研究政策,论证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007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支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坚持内聚外争,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在强化机遇意识上下功夫,深入研究法律、研究政策、研究市场、研究信息,超前谋划,论证项目,让成熟的项目等机遇,不让机遇等项目。面对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良好机遇,注重对涉及上级财政资金投向或财政政策出台的信息进行认真研究,尤其是对一些涉及面广、影响大的政策机遇,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分析把握机遇的可行性及可能性,认真筛选项目,选择合适的突破口,加大争取力度。采取请进来、走上去等多种方式,随时了解上级补助资金的动态政策信息,及时将我市的资金需求情况以及特殊困难等情况向上级财政部门反映,以取得资金和政策方面的支持。为确保最大限度地争取上级支持,我们分别建立了项目备选库,建立了争取项目资金领导分包责任制,建立了科室、单位争取项目资金目标责任制,建立了绩效考核制,千方百计争取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教育、科技、“三农”等各项事业的发展。为落实“项目引资双带动”战略提供了强力支撑。
2.强化管理,提高效率,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争取资金是前提,发挥效益是关键。为提升工作效率,加快资金运转速度,我们研究制定实施了一系列的有效措施。进一步优化财政内部业务流程,完善拨款制度,提高资金拨付审核效率。按照“当天办结,立等可取;当天不办,上门服务”的要求,对社会公众和预算单位承诺办事时限,上级下达的各项补助、追加指标,定向使用指标,转移支付资金,涉及救灾等紧急事项的当天拨付到位,一般情况于三天之内下拨。采取铁的手腕推行和完善AB角顶岗制、首问责任制和效能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对拨付的每一笔资金都明确责任、跟踪问效,保证了资金的及时拨付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以及事关群众利益的事情得到有效落实。
3.加强监督,跟踪问效,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上级安排资金都是用途明确,流向清楚,必须专款专用。因此,我们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办法,采取跟踪问效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上级补助资金运行的全过程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及社会舆论监督,并针对反映问题,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把上级补助资金纳入内部审计监督管理,提高内部监督效率。突出监督重点,抓住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是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扶贫、社保、中小学收费、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和村级经费落实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今年以来抽调62人(次),组成检查组22个,检查金额6亿多元,通过检查确保了上级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促进了资金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
明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深入研究国家财政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把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作为基本出发点,把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更多地投入到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上,投入到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上,更加倾情“三农”,更加倾情教育,更加倾情公共卫生事业,更加倾情就业再就业,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努力实现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民生发展目标,为财政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同时,我们要继续以对上级政府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主动邀请审计部门进行专项检查,确保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专款专用。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