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洛阳市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08-05-06

 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孙长印
 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2007年3月23日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谢留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洛阳市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会前,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对《报告》进行了初审。会议期间,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并对《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06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工业强市、旅游强市、科教强市战略,紧紧抓住国家促进中部崛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机遇,在国家宏观调控中谋求发展,全市财政收入实现了新的突破。在积极组织收入的同时,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财政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重点支持了新农村建设、教育、科技、社会保障、经济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和洛阳新区开发,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2007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指导思想明确,工作重点突出,目标积极稳妥,措施切实可行,符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建议大会同意这个《报告》,批准洛阳市200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市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及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统揽财政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步伐,促进体制创新和产品自主创新,转变增长方式,提高竞争能力;加大对农业、教育、科技的投入,促进农业、教育、科技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强化税收征管,依法组织收入,着力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努力完成收入任务;积极优化支出结构,努力提高保障能力,着力解决好民生问题,使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全市人民;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财税体制改革,重视和加强财源建设,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认真贯彻《监督法》,强化对预算执行的检查,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强化节俭意识,坚持勤俭办事业的精神,降低行政成本,构建节约型社会;强化财政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监督力度;励精图治,团结奋斗,圆满完成2007年的财政预算任务,为实现再造一个新洛阳、全面走在中原崛起前列的宏伟目标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