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洛阳市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08-05-06

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2006年3月18日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谢留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洛阳市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会议期间,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并对《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05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民政府在国家宏观调控的新形势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工业强市、旅游强市”战略,与时俱进,顺势而为,克服诸多困难,依法强化收入征管,全市财政收入实现了新的突破。在积极组织收入的同时,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财政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重点支持了“三农”工作、教育、科技、社保、卫生工作、经济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和洛阳新区开发,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2006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指导思想明确,工作重点突出,目标积极稳妥,措施切实可行,符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建议大会同意市财政局局长谢留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洛阳市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市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及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统揽财政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加快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步伐,促进体制创新和产品自主创新,提高竞争能力;强化税收征管,依法组织收入,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努力完成收入任务;积极优化支出结构,努力提高保障能力,着力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使经济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加大对农业、教育、科技的投入,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财政改革,不断提高理财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强化对预算执行的监督,维护预算的严肃性;继续加大对“四乱”的治理力度,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坚持勤俭办事业的精神,构建节约型社会;强化财政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监督力度;励精图治,团结奋斗,圆满完成2006年的财政预算任务,为“十一五”时期我市的经济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开好局、起好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