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1)承担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议题的准备工作。
(2)监督市人事、监察等部门的工作,对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案、报告进行初审。
(3)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付的议案。
(4)承办驻洛省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有关事宜;提出市人大代表名额分配的初步意见和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
(5)指导各县(市)、区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
(6)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
(7)组织驻洛全国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活动。
(8)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移交办理工作,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9)负责市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络和市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处理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
(10)提出年度代表活动经费的计划、分配意见和对代表活动经费的管理。
(11)指导、协调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的工作。
(12)办理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