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在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8-05-07

中共洛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吴中阳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努力构建和谐洛阳、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新时期的人大工作,调动人大工作积极性,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充分发挥人大在我市再造一个新洛阳、全面走在中原崛起前列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刚才连书记代表市委作了重要讲话,对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重要意义作了深刻阐述,对充分发挥人大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振义同志对如何做好我市的人大工作也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下面,我就政府如何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人大做好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由同级人大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地方各级政府作为执行机关,要贯彻执行宪法、法律和法规,执行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定或决议,并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法监督政府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神圣职责。人大监督是代表人民对政府工作进行的监督,最能直接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同时人大监督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最高层次的监督,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因此,各级地方政府一定要尊重和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认真执行人大的决定和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各级政府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法治意识,加强对执法活动的检查,努力建设法治政府。要认真对待人大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人大提出的意见要及时研究解决,并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反馈,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各级政府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期间,要向大会报告年度全面工作情况;在大会闭会期间,要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重要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有关上一级政府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人大常委会依法要求报告的重要工作情况。要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的评议,认真听取意见,切实加以整改。要积极配合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进行的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主动提供有关情况和信息,虚心接受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按要求切实改进,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二、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形式,既是对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人大代表建议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代表了民情、民意、民智、民心。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不仅是各级政府和部门应尽的法定责任和义务,而且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决不是可有可无、可办可不办的一般工作。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是政府尊重人民群众民主权利、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具体体现,是倾听民声、广纳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渠道,是政府实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重要措施,是促进政府转变职能和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方式,也是政府抓落实、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减少或避免工作中的失误,更好地改进和推动政府工作,对提高决策水平和执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作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主体,要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关系、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高度,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提高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政府年度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要规范办理程序,健全完善办理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对重点建议要亲自过问、亲自布置,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承办,及时、认真、高效地办理好建议,以保证建议办理的质量,真正让人民代表满意。要讲求办理实效,对建议的办理不能仅满足于“件件有答复”,更重要的是要做到“事事有落实”;不仅要看办结的数量,更要看办理的质量、办理的结果。对已经书面答复代表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有关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抓好落实工作,以取信于代表;对有条件尽快解决的问题,要快办、办好;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分步解决的问题,要纳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确实由于客观条件所限难于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实事求是地给予答复说明,以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对人大代表答复不满意的问题,要首先查找自身问题,改进自身工作,由专人负责,主动沟通、协商,认真办理,重新答复,直至代表满意。
  三、要积极为人大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积极主动地支持和配合人大工作,为人大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是各级政府应尽的职责。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在为同级人大履行职能创造条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在个别地方人大工作条件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认真加以解决。各级政府要切实解决人大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将各级人代会、人大常委会会议、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活动经费等正常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对人大举办的大型活动、重大专题调研等所需经费,各级财政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保证,确保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各项活动正常开展。各部门要围绕人大开展的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认真细致做好各项组织准备和服务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尊重人大代表的权力,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的联系,为代表体察民意、监督政府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政府有关执法部门要确保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特别保障权不受侵犯;各级人大代表所在单位,也要积极支持代表参加人大的会议和活动,在时间和待遇上给予保障,努力为人大代表履行职务提供良好的条件。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有利于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意义长远而重大。我们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全力支持人大工作,齐心协力,共同奋斗,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