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代会专辑:展望2008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引 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2008-05-07

□ 严 实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全市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坚持立法为民
拟制定地方性法规3部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从维护社会公平和人民根本利益出发,加强立法工作,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突出地方特色,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2008年拟制定的地方性法规3部,即《洛阳市隋唐洛阳城保护条例》、《洛阳市水资源管理条例》、《洛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项目4件,即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洛阳市龙门石窟保护管理条例,洛阳市偃师二里头、商城遗址保护条例,洛阳市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认真编制好下一届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2009年度地方立法计划。

落实监督公开原则
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以贯彻落实《监督法》为重心,加强对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监督,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坚持和完善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制度,强化审议前视察或专题调研、审议后督办工作,提高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实效。拟听取和审议关于节能减排工作、建设项目审计工作、行政执法工作、民事行政案件监督工作、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二是深化计划、预算执行和审计工作监督。依法审查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更加关注税收征管工作,强化对部门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超收收入使用、非税收入和上级补助资金安排使用的监督。三是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常委会重点组织开展对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洛阳市村级道路养护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审理和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情况的检查。
  落实监督工作的公开原则。按照《监督法》有关规定,对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的年度计划,常委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等有关内容,及时通过主要新闻媒体、人大网站、常委会公报等媒介向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

制定常委会讨论决定
重大事项规定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2008年将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吸取和借鉴外地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全面总结我市决定重大事项的实践,制定《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界定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规定决定重大事项的方式和方法,规范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使常委会对于重大事项的决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制度化、规范化。

推广代表述职经验
扎实做好代表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中发[2005]9号文件及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把支持和规范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践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重点。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完善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走访联系代表制度。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的督办工作,进一步落实《代表建议办理办法》、《督办代表建议工作意见》,坚持和完善重点建议督办制度,督促承办单位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办理质量和时效。开展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组织人大代表对新农村建设中土窑洞、危土坯房和草房改造,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2008年新开工项目和重点项目建设,金融市场建设,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完善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加强代表与原选举单位和选民的联系,总结和推广代表述职工作。积极探讨如何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中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建立人大网站
强化人大宣传调研工作

  认真抓好人大的宣传工作,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宣传报道,加强对人大常委会重要活动和代表执行职务的经常性宣传。继续办好《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公报》、《洛阳人大》期刊。继续做好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的评选表彰工作,召开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举办全市人大宣传通讯员培训班。建立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丰富人大宣传工作形式,畅通社会诉求的民主渠道。
  认真开展专题研究,组织对城市新建物业小区计划生育、服务业发展、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及城乡居民医保落实、公用服务价格监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旅游业发展、预算审查监督和部门预算编制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为指导相关工作开展和常委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严  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