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人大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单志敏带领检查组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2008年3月14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单志敏带领部分人大代表,在公安局领导陪同下,深入德亭乡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案件卷宗等有关资料、深入村组、矿山企业调查、走访群众的形式进行。为确保这次检查取得实效,不走过场,单主任在检查前召开会议强调指出:一、要严格对照《条例》及《方案》要求进行,工作要认真,检查要到位,了解要全面,查找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二、检查组要端正工作态度,严肃工作纪律,杜绝吃请,收受礼品;三、被检查单位要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自觉接受批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整改,并积极主动配合检查,为检查工作提供方便。
在德亭派出所,单主任和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关于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情况汇报后,深入到各爆炸物品使用单位,针对民用爆炸品的审批、入库、出库和使用情况等进行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