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人大
认真办理代表建议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嵩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完毕
在今年的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人大代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农、林、水、牧、交通运输、城建、工业、财税、教科文卫、政法信访、生产救灾、民政、旅游、民营经济等方面工作提出了98件建议。涉及政府37个委局办。会后,选工委经过认真整理,于元月9日移交政府办,2月27日上午,县政府召开了十二届二次会议人大建议交办会。会上,对2007年建议办理较好的城建局、交通局、信用联社等单位进行了表彰;县交通局、教育局领导作了表态发言。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志立总结了2007年建议办理工作;一是领导重视,把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建立健全办理制度,提高了办理工作水平;三是重视督促检查,保证办理工作质量;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办理成果。在总结办理建议工作的同时,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办理好2008年代表建议工作提出四到位:一是思重视到位;二是责任落实到位;三是沟通联系到位;四是督查落实到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秀刚在会上强调指出:一是要进一步提出对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办理好代表建议是单位对人民态度的一种反映;是“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的法定责任和政治任务,也是密切联系群众,及时改进工作,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举措和途径;二是要严格程序,明确责任,提高办结率。要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在新形势下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提出的“六句话二十四个字”和“四个百分之百”的总体要求去做。三是要提高办理质量,突出办理实效,建议办理工作的最终目的是解决实际问题,取得实际效果,真正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得实惠。
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将采取会议督办、视察督办、走访督办的形式,把办理的实效和与代表见面率作为今年县人大常委会督办的重点。对那些单位领导不重视,承办人员不落实、办理质量差;对那些代表提一条建议、承办单位一封信的行为;对那些推诿扯皮,久拖不办,不按规定时间办结的单位;对那些两次答复代表、代表仍不满意重答复轻办理的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将按照《关于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的办法》和《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规定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