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作风 加强联系 保障履职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2008-05-19

——在洛阳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上
老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杨振轩
(2008年4月25日)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和主体。全面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支持、规范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迫切需要。换届以来,老城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积极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特别是去年11月份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洛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意见》精神,发挥人大代表在我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在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方面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开展代表培训,重视代表学习,不断提高代表的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
    人大代表能否正确地行使职权,依法履行其职务,关键取决于代表自身的思想政治觉悟、政策法律水平。我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加强代表学习,提高代表的自身素质贯穿于代表工作之中。
    新一届人大代表产生后,针对新代表成份多,尤其是部分基层社区、农村和企业新当选的人大代表文化程度和理论水平参差不齐,对我国的政体、人大的性质、地位、作用以及人大代表的职责、权力和义务知之不多,甚至有的把人大代表当成一种荣誉和特权。为此,常委会安排的第一件工作就是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主要学习《宪法》和《代表法》等法律法规,让新一届人大代表更好地了解我国的国体和政体,人大是干什么的,做什么的,代表的义务是什么,权力有多大。讲座还邀请了区四大班子领导和区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同时,我们利用代表活动日和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和委员学习法律法规和人大常委会的议事规则、办事程序、职权范围等。使每位代表提高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代表工作的认识,增强代表的政治责任感和依法履行代表职务的能力,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代表联系,积极为代表服务。
    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全局性的重要工作,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我们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联系代表制度,不断改进同代表的联系方法,拓宽同代表的联系渠道。为了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作风建设,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人大代表工作的办法》,《办法》要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除参加自己所在代表联络组的活动外,每季度按照安排,轮流到各代表联络组(人大主席团)、代表的工作单位,与代表零距离接触,面对面的听取和征求代表的建议和意见,了解代表的思想状态、工作情况、社情、民意及对“一府两院”和人大机关的意见和建议,目前我区人大机关与代表的见面率达到95%以上。通过联系代表,使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掌握了第一手资料,拉近了与代表的距离,沟通了与代表的感情,方便了工作的开展,有效地体现了人大机关为代表服务的职能。
    三、组织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都有各自的工作岗位,工作繁忙。闭会期间,代表集中活动只有每季度的代表活动日,如果利用不好,代表的凝聚力将大大降低,影响代表作用的发挥。为此,代表活动日内容丰富多彩事关重要。常委会对一季度一次的代表活动日都作出了详细的活动内容安排,利用代表活动日集中组织代表学习法律法规、进行视察、走访和调研,使活动内容不单调又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在今年一季度的代表活动日中,我区人大常委会依据《国防法》和《国防教育法》,结合庆祝洛阳解放60周年活动,组织全区人大代表,对辖区企事业单位全民国防教育开展情况进行视察。先后视察了老城区武装部、市一运公司和市二运公司和驻洛部队。视察过程中,代表们听取了区武装部关于老城区全民国防教育开展情况和市一运公司、二运公司全民国防教育和民兵预备役建设情况的汇报,参观了部队建设情况,并进行了实弹射击体验。代表们对老城区近几年来的全民国防教育和民兵预备役建设情况表示满意,对我军的现代化建设感到自豪,对区武装部在国防建设方面做出的贡献给予了肯定。同时,通过组织代表活动日组织代表学习、视察、调查、检查、走访和代表列席常委会等各种形式的活动,使代表充分了解我区的方方面面情况,为老城区的发展建设、重大问题的决策,提供了重要的保障。十几位企业代表表示要立足本质,抓好本单位民兵建设,加强国防教育,居安思危,把企业做大做强,为祖国的强大做贡献。
    四、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保障代表民主权利的实现。
    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履行职权最直接、最有效的形式。近年来,我们注重改进和创新代表建议工作,坚持在“提”字上讲质量,在“督”字上做文章,在“办”字上下功夫,使代表建议的承办满意率逐年上升。工作中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个环节:一是抓质量。大会前组织代表到辖区视察,收集社情民意。大会期间,要求各代表团组织代表认真学习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的注意事项,使代表站在全局的角度,立足全区提建议,克服本位主义;二是抓交办。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建议和意见,及时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专题会议,“一府两院”负责人及涉及单位的负责人参加,要求现场交办、限时完成、人大备案;三是抓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除了其法定的意义和效力外,还是一种宝贵的民意财富。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结果,不仅是体现政府工作能力和效率,更是体现人民当家做主,管理地方国家机关发展建设的水平,常委会高度重视,制定工作计划,定期走访提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代表,定期听取“一府两院”对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对办理好的单位,对未办理和办理后代表不满意的单位,组织代表进行视察,让好的单位总结经验,让差的单位向代表陈述根源。几年来每年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结率都在98%以上;四是抓总结:每年第三季度,在组织代表进行视察检查的基础上,常委会都要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办理结果代表表示不满意的建议,要求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对一些确因条件所限暂时无法解决的建议,要求承办单位要向代表解释清楚,并在条件成熟时及时给予办理。同时,加大对各承办单位的考核力度,每年对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推动了办理工作的开展。
    五、建立代表履行职务监督机制,激励人大代表履行职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代表法》不仅规定了人大代表有代表人民实施监督的权力,也规定了人大代表有接受人民监督的义务。为调动人大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务,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我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不断完善了代表述职工作制度和建立代表履行职务登记制度。
    1、坚持代表述职工作制度。常委会把代表述职做为督促人大代表履行职权、接受监督的重要方式抓好落实,促进了代表按照选民的意志和利益履行职务。去年我们组织了全区25名市人大代表向区人大常委会述职。这项活动的开展,使一些认真履行代表职务的人大代表得到了选民和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认可,起到了榜样作用。同时,这一活动也对那些没有很好地尽到代表责任,在述职时感到没啥可述的代表也起到了鞭策和促进作用。今后,我们将逐步开展市人大代表向常委会、区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和选民述职活动,促进代表更好地履行好自己的职务,发挥好代表作用。
    2、建立代表履职登记制度。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管理和培养好人大代表是人大常委会的职责所在,针对部分代表存在履职意识不强,不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不能够积极主动地联系选举单位和选民等问题。人大常委会及时制定了老城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登记制度。为了增强人大代表履职意识,区人大常委会给各代表联络组和人大主席团制定下发了代表履职登记本,登记本主要记录:一是代表在大会期间履职情况:代表参加代表大会情况;审议报告、议案发言情况;参加选举、审议决议、决定情况;对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等。二是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职情况:参加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组(主席团)组织的学习、视察、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情况;深入选区走访选民、为选民办好事、实事情况;向选民述职情况;监督、协助、支持“一府两院”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等情况。记录本由各联络组(人大主席团)指定专人保管、记录,登记时由代表本人签名到会和参加活动情况。这项制度使代表们有了责任,增强了代表履职意识,激励了代表履行职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总之,提高代表认真履行代表职务能力,发挥代表作用任重而道远,与兄弟(市)区人大代表工作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将借这次座谈会的东风,把在座各位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带回去,不断研究、探索和改进代表工作,进一步使我区的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代表工作再上新台阶,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在经济和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