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
市人民政府:
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赵建国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洛阳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原则同意该《工作报告》。会议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为基本满意。
会议认为,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是十分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资源越来越紧缺,依法管理好土地显得尤为重要。市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加强了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认真开展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和教育;执法过程中做到了依法、公开、高效、便民,并积极开展探索创新,根据现实需要建立了我国第一支国土资源警察保卫支队,加大了执法的力度。在基本农田保护、打击土地违法行为、整合优化矿产资源的配置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会议指出,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全社会爱惜每一寸土地的观念还不够深入,珍惜国土资源的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二是一些地方由于多种原因,还存在着管理不到位、执法不力的现象;三是部分执法人员执法不规范,执法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四是违法案件当事人逃避管理,执法中取证难、执行难,严重影响了执法效果;五是对于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法律法规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会议要求:
一、要加强法律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不断促使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了解我国国土资源基本国情,增强危机意识、保护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
二、要完善考核体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把对国土资源的严格管理和对违法案件的查处纠正情况列入对各级政府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促使管好国土资源。
三、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要发挥好国土资源警察保卫支队的作用,提高执法的权威性和实效性;要健全巡查网络,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违法现象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尽量将违法行为遏制解决在初始阶段,以降低当事人的违法损失和政府部门的执法成本;在执法过程中要加强有关部门的配合联动,形成执法合力,有力查处纠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四、要加大矿产资源的整合力度。由于历史的原因和现阶段矿产资源高额利润的驱使,乱采滥采、偷采偷挖现象屡禁不止,要不断加大整合和治理力度。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引导,规范操作,妥善处理各方利益,依法推进整合,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矿山开发的合理布局,增强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五、要积极建议进一步完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对于执法实践中出现的现有法律法规不便操作或尚存在法律法规空白的问题,要积极建议修改完善,以适应现实工作的需要。
市人民政府要对本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处理,于2008年8月份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