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94次主任会议

2008-05-22

    2008年5月2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振义主持召开了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94次主任会议,会议主要讨论研究以下事项。
    一、关于《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草案)》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室主任张涛简要汇报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草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逐条进行了认真研究,吸收了合理意见,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会议原则同意该规定草案,决定由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室负责,根据主任会议的讨论意见对该规定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审议。
    二、关于《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大事记编发内容的意见》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室主任张涛提出了《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大事记编发内容的意见》。会议经讨论,原则同意该意见,决定由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室负责印发机关各部门遵照执行。
    三、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督查)实施方案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振义宣读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连维良4月23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影响我市市区大气环境质量的调研报告》上的批示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分别提出了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关于对我市农村地区环保工作开展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关于对我市新安电力集团等10个重要污染排放企业进行跟踪督查的实施意见。会议分别进行了认真讨论,原则同意上述三项实施方案,并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意见。会议决定,由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负责,根据主任会议讨论意见对三项实施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会议要求,要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董平海宣读了市委组织部关于交特殊党费的通知,并就落实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参加会议人员:
常振义  郭  栋    李柳生    孙长印    杨玉龙
石海钦     吴喜照    董平海
列席会议人员:
王卓林  宋  莉    王月章  韩国防    李建生
常平均     段立新    张  涛     乔文献    史京品
牛宪斌     葛文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