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都:“三到位”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2008-05-26

    湖北省宜都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坚持“三到位”,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责任落实到位。人代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及时与市政府联合召开交办会议,将代表建议转交“一府两院”办理,并对办理程序、时限、质量提出要求。市政府明确分工,实行市长负总责,常务副市长具体分管,其他副市长分工协助抓,政府办公室确定一名副主任牵头,政务督察室具体负责承办落实和联系协调。各承办单位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在工作部署、责任落实、措施制定、检查督办、审核把关、见面回复等各个环节中,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狠抓落实。
    措施规范到位。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规定》和《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办法》,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19项指标进行细化,明确了建议办理交办、登记、承办、回复、见面、存档、总结等环节的程序。市人大常委会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纳入考核重点内容,对代表建议办理进行量化考核。各承办单位相应建立了具体的操作流程和办理台账,形成了代表建议办理体系。
    领导亲办,突破难点。办理工作中,市政府多次召开常务会议,听取和研究办理工作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涉及人、财、物、政策等方面的建议,重点研究,实行市长及分管副市长直接办理;对一些有影响、涉及全局性的建议,由市长、副市长包案办理。在办理涉及几个部门、综合性较强、办理难度大的建议时,市政府及时召开建议办理工作协调会,分别进行集体研究,明确主办和协办单位,明确任务和责任,制订解决办法。如在“加强对枝城镇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解决王畈中学古水坪方向学生乘车难问题”、“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等建议的办理过程中,相关部门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办理,做到了不推诿、不扯皮。政府办公室加强与各承办单位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处理办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形成了整体合力。
    转变作风,开门办理。政务督察室收到转交政府系统承办的建议后,根据分管副市长阅批意见,提前将建议交给承办单位征求分办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及时调整主办单位、增加或减少会办单位;然后再次交办、再次征求意见,通过两次交办和两次征求意见,充分尊重承办单位在建议分办时的意见,保证主办单位准确,会办单位明确。
    强化“三见面”,提高办理质量。一是采取走出去个别征求意见、请进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代表意见,使代表的意见在办理中得到充分体现。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承办之前,承办单位召开征询意见会,与代表沟通交流;办理过程中召开代表座谈会,介绍办理进展情况;答复之后召开走访座谈会,听取代表反馈意见。三是在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邀请代表一同调查了解情况、研究制订解决措施、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形成答复意见,采取发放《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和效果的意见,对办理程序不到位的,责成限期改正。
    督办检查到位。为确保代表建议在法定时间内办结,并取得办理实效,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四办并举”,坚持“五不放过”,加大督察力度。“四办并举”,即联合督办、上门督办、舆论督办、通报督办并举;“五不放过”,即对能解决的问题而没有解决的不放过,对避重就轻、敷衍应付的不放过,对开空头支票、不付诸行动的不放过,对未与代表见面的不放过,对代表答复不满意又不重新办理的不放过。
    一是联合督办。每年5月和7月,常委会责成人事工委会同政府政务督察室对办理情况进行两次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办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上门督办。开展“办理代表建议督办月”活动,由常委会领导带队,组建检查队伍,深入所有建议承办单位,走访所有提建议代表,对办理工作再次检查督促。督办检查中听取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逐件查看每件建议承办过程中领导批示、办理答复、代表回执等相关资料,逐个与代表见面,进行回访、核实,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反映,对发现的问题当面督促纠正。对承办较多、任务较重的办理大户和群众关注度高的建议上门督办。每年有重点地筛选8至10件事关长远、事关大局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狠抓落实。如代表反映“香客岩电站桥头近3公里的乱泥路应继续纳入市级公路管理维修的建议”办理落实不够,常委会领导当场与有关部门联系,以熊渡集团出资8万元等多方筹资的办法对路面实施硬化。三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监督和导向作用,加强舆论跟踪督办。四是通报督办。根据督办检查掌握的情况,及时对各部门办理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实行届内滚动考核,当年不能办理的向代表解释清楚,届中每年跟踪督办,直到办理结果代表满意为止。(秦文煊)

来源:中国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