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人大常委会关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2008-05-29

    新一届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我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对我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认为,建立健全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体制是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建议在不违背宪法、法律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在全市逐步建立健全六个机制,进一步做好全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建立全市信访案件报结机制。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没有报结制度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在我市范围内建立涉法涉诉信访终结程序,防止重复上访。
    建立信访案件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充分发挥信息网络作用,建立全市信访网,防止重复上访、多头上访,防止信访受理部门重复受理与被访部门多头汇报,提高信访案件办结效率。
    建立特案救助机制。探索建立政府牵头、社会参与的特案救助制度,使没有得到及时赔偿的被害人及时得到救助,减少上访。
    建立打击惩处机制。坚持依法治访和严厉打击相接合,加大对以信访为借口缠访闹访、提出无理和非法要求或者在正常信访中冲击国家机关、聚众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的上访人的惩处力度,达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建立信访联动机制。建立由政法及信访各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政法及信访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
    建立信访督查督办机制。要加强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做到件件有结果,件件有落实,提高案件办结的实效性。必要时,成立专案协调督查组,对涉法上访老户、涉法上访积案进行专题研究,寻找解决问题的对策,使其逐个得到解决。(青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     赵建华)

来源: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