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行执法检查

2008-06-02

    5月20日-5月28日,汝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龙福带领由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办、部分县人大代表组成的检查组,对我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深入城关、小店、十八盘、付店等乡镇、县污水处理厂、博华铁合金厂、明天水泥厂等有关企业,通过实地查看、走访群众、查看有关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详细了解我县环境保护法的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组对我县加大汝河上游重点流域内企业水污染防治力度,依法处理城区集中饮用水源地附近的污染企业,强化省控、市控企业的监督管理等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环保法及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贯彻、新建违法企业及环境污染隐患、个别企业的减排措施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意见。(杨旭强  康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