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都:以机制创新推动代表履职常态化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利,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近年来,宜都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从四个方面创新机制,确保人大代表正确、充分、有效地行使职权,实现了代表履职常态化。
一、创新培训机制,解决代表“不善履职”的问题
人大代表是参政议政的中流砥柱。提高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除了把好代表的入口关外,加强培训是提高代表素质、增强代表履职能力的最有效途径。
一是坚持全员集中培训。常委会每年拿出两到三天时间,对代表集中进行一次培训。通过专家辅导、专题调研、工作交流等形式,集中学习宪法、监督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深化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职务、代表工作以及人大工作的认识,强化“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是开展专题培训。常委会针对代表不同特点,以代表小组为单位,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用什么学什么”的办法,区分层次,突出重点,合理安排学习内容。既围绕“应知应会”、“应为应得”、“知情知政”等内容,专题辅导一些基本的法律文件和程序,又让代表自己选择一些培训内容,尽力提高代表在新形势下行使职权的综合素质。对于专职从事人大工作的代表,做到了每周一次集中学习,每月突出一个重点,深入学习研究人大工作知识;对于代表小组组长、副组长,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重点传授开展代表活动的方式方法,解难释惑,注重提高他们的组织能力。对于其他代表,利用各种代表活动的时机,通过组织学习考察、履职工作交流、相关专业知识培训等,逐步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三是实行代表跟班培训。常委会每次会议,安排5到8名代表列席;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活动,每次少则10名,多则100多名,尽可能邀请更多的代表参加,保证每位代表在任期内参加市人大组织的各种活动20次以上,让他们在具体工作实践中熟知业务、增强能力。
二、创新保障机制,解决代表“不便履职”的问题
一是坚持服务至上,拓宽知情知政渠道。当前影响代表职权行使的主要因素是缺乏充分了解政情民意的畅通渠道。因此,必须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创新代表知情知政的便利方式和手段。近年来,常委会每年耗费邮资3万余元,常年向代表寄送市人大、“一府两院”以及市直相关部门的重要决议、决定、公报、简报、重要工作进展情况等;建立健全了政务信息披露制度,利用新闻媒体、政府信息网使代表及时了解情况,为代表尽职尽责地执行代表职务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是坚持代表为本,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常委会建立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常委会委员每人固定联系若干名人大代表,每位代表固定联系若干名群众,形成稳定的梯级联系网络,每季度至少联系一次。通过建立代表约见、分片联系、集中走访等制度,使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经常化、制度化,为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提供了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常委会还公布了代表热线电话,确定了常委会正副主任接待代表日。近几年,常委会将每年8月作为“集中走访慰问代表活动月”。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别带队,深入到各乡镇处、村组及企事业单位,坚持家家到、户户落、面对面、零距离走访基层一线的市人大代表,开展“三送一带”和“三联两帮一访”活动。即为代表送学习资料、送慰问金、送关怀慰问,带回代表对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以及市直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联乡镇处人大主席团(联络处)、联代表活动小组、联市人大代表,帮助代表提高履职水平、帮助代表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是坚持保障到位,创造良好履职条件。代表工作中,常委会着眼于全面提高代表的社会地位,全面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全面提高代表的活动质量,对代表在思想上鼓劲、工作上支持、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关怀、经费上保证。对列席和旁听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培训等活动的无工资收入的代表,一律按规定给予了补贴。凡代表生病住院或家庭有其它特殊困难,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都登门看望。全市高标准建设“人大代表之家”25个,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代表小组年度活动计划等一一上墙,并配置了电视机、档案柜、桌椅等必备硬件设施,做到有场所、有牌子、有学习资料、有制度、有活动、有台帐。同时健全代表活动小组、“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制度,细化考核目标和工作责任制,使“人大代表之家”成为代表学习培训的基地,议政督政的场所,联系群众的桥梁。从2006年起,闭会期间市人大代表的活动经费,由原来每人每年400元提高到1000元,全部列入了本级财政预算。
三、创新激励机制,解决代表“不愿履职”的问题
代表的兼职性、履职的无偿性以及外部环境的限制性,都会影响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因此,必须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激励机制来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一,大张旗鼓宣传,增强代表光荣感。开展多种形式的评先活动,对代表工作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代表的先进事迹,让优秀代表所付出的劳动得到社会的承认和肯定,让履职不到位的代表受到教育和鞭策。近年来,常委会在代表中广泛开展“五个一”的争先创优活动,即联系一方群众,带头为民排忧解难;闯一条致富路子,带头富民奔小康;提一条好建议,带头为加快发展建言献策;帮扶一个困难户,带头参与“民心工程”;化解一项社会矛盾,带头维护社会稳定。对活动内容、考核标准、优秀代表条件等进行细化,实行百分制考核。每年推介一批履职有为的先进典型,并编印成《崇高的使命》丛书,激发代表履职的光荣感。
第二,规范代表活动,增强代表责任感。结合宜都实际,按照《代表法》、《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常委会制定和完善了《代表手册》,从代表应具备的素质、应规范的行为、应发挥的作用、应遵守的纪律等方面作具体的要求,使代表的职责任务具体化、规范化,为代表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依法履职提供了行为指南。同时,常委会将组织代表活动列为代表工作的重点内容,纳入人大工作的重要议程安排部署,并认真谋划好活动载体;其次,精心组织实施,注重活动效果,活动中做到“五有”:即有活动主题、有活动方式、有活动方案、有活动的必要保障、有活动效果要求;其三,重要活动领导抓,坚持率先垂范,大力提高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实效。
第三,狠抓建议督办,激发代表成就感。一是坚持面对面“交帐”。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常委会及时与政府联合召开交办会议,将代表建议当面转交“一府两院”办理,并对议案、建议的内容、形式、办理程序都提出明确要求,做到定时、定人、定责。定时,即严格规定时限,代表建议在10日内交办,在5个月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定人,即确定承办责任人和督办责任人。定责,即承办单位一把手负总责,主办领导具体落实,对办理不力的,单位一把手必须向人大常委会作出说明。二是坚持硬碰硬“查帐”。常委会坚持集中开展代表建议办理督办月活动,有重点地筛选一批事关长远、事关大局的建议、意见进行重点督办。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队,走访每一位提建议代表,同时深入建议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跟踪督办。督办检查采取“一听二看三访”的方式进行,即听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逐件查看每件建议承办过程中领导批示、办理答复、代表回执等相关资料,逐个与代表见面,进行回访、核实,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反映。对发现的问题当面督促纠正。三是坚持实打实“结帐”。对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实行届内滚动考核,当年不能办理的,承办单位向代表解释清楚,第二年、第三年坚持跟踪督办,直到办理结果让代表满意为止。近三年,我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见面率、答复率100%,代表满意率达到98%以上,A类建议达到80%。
四、创新监督机制,解决代表“不勤履职”的问题
建立和完善对人大代表的监督机制,是推进人大代表正确行使职权,忠实代表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一项根本性措施。
一是全面推行履职档案制度。常委会建立了代表个人履行代表职务工作档案,对代表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走访选民、向选民述职、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及市、乡镇人大组织的调查、视察、执法检查活动、扶持贫困户、领办好事实事、模范遵纪守法等情况全面记载,逐一量化代表履职的工作责任和目标。《代表履职工作手册》由代表如实填写,代表活动小组统一进行管理,并定期组织开展代表履职情况交流。年终在“代表自评、选民测评、代表活动小组考评”的基础上,常委会再组织专班考核、评优,使法律规定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同结合本地实际履职达到了有机统一。
二是推行代表挂牌履职制度。全市推行了人大代表设点挂牌履职制度,分选区或选举单位,分别在代表所在工作单位或常年居住地悬挂“人大代表联络点”公示牌,公开代表的职责、义务及联系电话等,为代表和选民提供了“应为应知”的平台。
三是广泛开展代表述职活动。坚持代表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定期述职制度,选民和选举单位通过定期听取述职,及时了解代表履行职责,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情况,对代表进行了经常性的监督,不断增强了代表履职责任性。
四是建立代表履职公示制度。每位代表履职情况,除向选民述职外,每季度都在代表小组内通报,通过人大代表履职公开栏向选民公开,让代表相互激励,自觉接受选民监督,使选民了解代表履职情况,支持代表履职。(宜都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秦文煊)
来源: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