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奉化:今年办理代表建议提出了“3+1”新要求
日前,浙江省奉化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有关工委同志,对2008年度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督查活动,督促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快办理进度,并保质保量完成办理任务。此次督查的主要内容是落实在交办会议上提出的办理代表建议新要求,即要求严格做到“3+1”:一是在交办会议后,承办单位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明确领导责任,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并制定办理工作计划;二是在办理过程中,要走访代表,及时与代表联系,通报情况,征求代表的意见;三是向代表反馈的办理情况要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并由主要领导签字;如果代表对办理情况有意见,那么还要邀请代表,召开沟通会,共同来研究、探讨,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如果没有做到“3+1”,那么将取消今年的“办理好单位”参选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在闭会期间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而促进问题的及时解决、确保办理质量则是一个难题。为此,浙江省奉化市人大常委会把督办代表建议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突破口,加大了督办力度。提出办理“3+1”要求,便是其中一项有力的新举措。(原杰)
在闭会期间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而促进问题的及时解决、确保办理质量则是一个难题。为此,浙江省奉化市人大常委会把督办代表建议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突破口,加大了督办力度。提出办理“3+1”要求,便是其中一项有力的新举措。(原杰)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