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出台开展民意直达工作实施办法

2008-06-10

    为更好地反映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拓宽人大代表履职平台,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发挥人大常委会作为民意机关的作用。近日,临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开展民意直达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民意收集的渠道有:实施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代表制度;建立代表小组民意征集制度,每月进社区(村)走访群众不少于5人次;建立民意信息员制度,各人大街道工委聘请民意信息员收集民意;坚持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常委会工作制度,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建立信访反映制度。
    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到的民意,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会同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汇总梳理,经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委工作例会讨论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反映相对集中,且事关全局的问题,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处理意见,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文件形式,交由相关机构研究处理。宜作为代表建议处理的,按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办理程序处理。属一般信访件的,按信访受理程序处理。对全市总体工作或专项工作的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写《临安人大信息•民意直达》,送市有关领导和部门参阅。
    办法要求,相关承办处理部门的研究处理情况,在2个月内反馈给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民意直达工作作为评选先进代表小组和代表工作积极分子条件。(临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潘青云)
来源: 杭州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