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来信引起的监督——秭归县人大常委会监督网吧管理侧记
2008年2月22日零时,秭归县县城内20家网吧同时“关门打烊”,电信部门自当日起实行零点切断网吧网络信号。自此,各网吧通宵营业的状况一去不复返了,秭归成为宜昌市唯一一个实现 “零点断线”的县市。知道内情的人大代表和群众都说:“这是县人大常委会关注热点问题、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的成果。”
一封人大代表来信引出一个议题
“我是一名县人大代表……最近,网吧接收未成年人和超时营业的现象又趋严重。极少部分中小学生受其影响,无心读书。有的网吧通宵营业,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和生活。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对网吧规范化管理的监督”。2007年12月底,秭归县人大常委会收到了一封人大代表的来信。28日,对这一封代表来信如何处理被纳入了当日召开的常委会主任会议议题。参会的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和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就这一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明文规定‘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怎么会有通宵营业的现象”……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郑之德说:“这名代表的建议代表了广大学生家长的心声,我们应该给代表一个回音,还社会一片净土。”经讨论,会议建议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列入2008年常委会的会议议题。这一建议在之后不久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通过,并被列入县人大常委会2008年的“一号”议题。
一次网吧调查了解经营管理实情
为了尽可能的掌握全县各网吧经营管理的真实状况,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全体组成人员视察之前,与文化主管部门一起对网吧开展一次小规模的调查。2月18日,县人大常委副主任向祚林带领教工委、代工委主任,会同文化部门负责人,深入城区10家网吧进行了调查。
通过调查了解到,全县现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29家(其中县城22家,乡镇7家)、电脑939台。自国务院第363号令公布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后,全县各级政府和相关执法部门高度重视,县文化主管部门积极发挥和利用社会及相关部门的协作作用,加强对网吧的监管力度;公安部门在网吧设置了数据过滤软件、推行实名上网刷卡和登记制度、在网吧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县文化、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根据辖区和时令的特点,坚持“节假日重点检查和平时例行检查相结合;暗访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分时段、地段整治相结合”,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管和巡查,依法重拳打击网吧违规经营行为,把接纳未成年人、消防不达标、超时营业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作为查处的重点。5年来,共出动车辆600余台次,累计处罚网吧50余家次,累计罚款金额10余万元。2007年城区处罚最严罚款1万元,停业整顿15天。
虽然政府有关部门加强了网吧管理工作,理顺了管理体制,管理有措施、有力度、有成效,但网吧管理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在调查中发现了一些明显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问题:一是由于电信部门没有切实做到零时切断网络信号,网吧经营业主违规经营,各网吧超时营业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二是未成年人进入网吧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在调查中不仅在网吧内发现了正在上网的未成年人,在网吧经营业主提供的上网登记中也发现了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上网记录。同时,调查人员还了解到,虽然公安部门推行了上网刷卡制度,但公安部门办理上网卡是以身份证为依据,而身份证只要年满16周岁就可以办理,这样就造成一部分16-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同时,大部分网吧为了应对上网刷卡的政策,采用网吧统一办理上网卡提供给上网人,造成上网人与办卡人并非同一人的现象,使国家的上网实名制形同虚设。三是部分网吧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有的网吧营业面积狭小、消防安全通道不畅、线路不规范等问题。
一次人大监督引发相关部门联动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祚林随即主持召开文化、公安、消防、工商、电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研究网吧问题的治理整改措施,并明确提出,一些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必须在县人大常委会视察之前解决。 会后,各相关部门迅速行动:电信部门迅速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从2月22日起对城区各网吧实行零时切断网络,并向各网吧业主提前下达了知晓通知书;
公安部门立即向市局汇报,请求市局与上网卡开发制造商进行协调,解决16——18岁的未成年人办卡持卡上网的问题;
消防部门对城区20家网吧进行了逐一检查,能立即整改的现场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发限期整改书;
文化部门加强了对各网吧的日常巡查,并在县图书馆开放了全天候的免费“绿色网吧”,绿色网吧有专人看管,未成年人可以在“绿色网吧”内免费上网查阅资料……2月28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对城区各网吧进行了视察,视察人员惊喜的看到:在每一家网吧的门口都贴出了“电信24点断网”的友情提示;网吧内裸露在外面的千丝万缕的电线、网络线不见了;网吧内的消防器材完备、消防通道畅通……
28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副县长陶丹所作的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想办法、出主意,为严格执法、加强网吧管理探索新思路:
——对于网吧的管理,委员们建议要严格执法,加大打击力度。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网络技术监控系统的水平,在有效剔除网上不健康信息、落实网吧行为监控的同时,建立诚实守信机制,通过各种媒体将网吧经营中严重违法违规人员的名单公诸于世,接受和鼓励各方监督举报,依靠社会力量,使违法违规者无所遁形;
——对青少年上网问题,委员们建议要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疏、堵结合,兴办积极健康的“阳光网吧”、“绿色网吧”、“阳光电子阅览室”,方便家中没有电脑的孩子查阅资料。
——对于网吧的长效管理方面,委员们建议,文化、公安、工商、电信等部门要协调联动,从源头上引导和规范网吧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在日常管理、长效管理、标本兼治上下功夫。教育部门要加强网络法纪和网络文明教育,努力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让未成年人远离网吧。公安部门要要落实网民实名和身份证登记制度,电信部门要在坚持现已执行的城区网吧“零点断线”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乡镇网吧零时断线。
对于委员们的建议,副县长陶丹当场表示,县政府将根据委员们的建议,结合秭归的实际,迅速研究制定网吧管理的长效机制。目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已将委员们的建议整理成三条审议意见,交给县政府办理。
网吧问题牵动着无数家长和父母的神经,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关注下,在有关部门的努力下,秭归城区网吧秩序已明显好转,业主守法意识逐步提高,接纳未成年人入内、超时经营、上网不登记等违规行为已初步得到遏制,长此以往,秭归的网吧必将迎来一片洁净的天空。 (郑鹏 郑明)
一封人大代表来信引出一个议题
“我是一名县人大代表……最近,网吧接收未成年人和超时营业的现象又趋严重。极少部分中小学生受其影响,无心读书。有的网吧通宵营业,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和生活。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对网吧规范化管理的监督”。2007年12月底,秭归县人大常委会收到了一封人大代表的来信。28日,对这一封代表来信如何处理被纳入了当日召开的常委会主任会议议题。参会的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和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就这一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明文规定‘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怎么会有通宵营业的现象”……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郑之德说:“这名代表的建议代表了广大学生家长的心声,我们应该给代表一个回音,还社会一片净土。”经讨论,会议建议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列入2008年常委会的会议议题。这一建议在之后不久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通过,并被列入县人大常委会2008年的“一号”议题。
一次网吧调查了解经营管理实情
为了尽可能的掌握全县各网吧经营管理的真实状况,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全体组成人员视察之前,与文化主管部门一起对网吧开展一次小规模的调查。2月18日,县人大常委副主任向祚林带领教工委、代工委主任,会同文化部门负责人,深入城区10家网吧进行了调查。
通过调查了解到,全县现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29家(其中县城22家,乡镇7家)、电脑939台。自国务院第363号令公布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后,全县各级政府和相关执法部门高度重视,县文化主管部门积极发挥和利用社会及相关部门的协作作用,加强对网吧的监管力度;公安部门在网吧设置了数据过滤软件、推行实名上网刷卡和登记制度、在网吧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县文化、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根据辖区和时令的特点,坚持“节假日重点检查和平时例行检查相结合;暗访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分时段、地段整治相结合”,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管和巡查,依法重拳打击网吧违规经营行为,把接纳未成年人、消防不达标、超时营业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作为查处的重点。5年来,共出动车辆600余台次,累计处罚网吧50余家次,累计罚款金额10余万元。2007年城区处罚最严罚款1万元,停业整顿15天。
虽然政府有关部门加强了网吧管理工作,理顺了管理体制,管理有措施、有力度、有成效,但网吧管理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在调查中发现了一些明显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问题:一是由于电信部门没有切实做到零时切断网络信号,网吧经营业主违规经营,各网吧超时营业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二是未成年人进入网吧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在调查中不仅在网吧内发现了正在上网的未成年人,在网吧经营业主提供的上网登记中也发现了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上网记录。同时,调查人员还了解到,虽然公安部门推行了上网刷卡制度,但公安部门办理上网卡是以身份证为依据,而身份证只要年满16周岁就可以办理,这样就造成一部分16-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同时,大部分网吧为了应对上网刷卡的政策,采用网吧统一办理上网卡提供给上网人,造成上网人与办卡人并非同一人的现象,使国家的上网实名制形同虚设。三是部分网吧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有的网吧营业面积狭小、消防安全通道不畅、线路不规范等问题。
一次人大监督引发相关部门联动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祚林随即主持召开文化、公安、消防、工商、电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研究网吧问题的治理整改措施,并明确提出,一些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必须在县人大常委会视察之前解决。 会后,各相关部门迅速行动:电信部门迅速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从2月22日起对城区各网吧实行零时切断网络,并向各网吧业主提前下达了知晓通知书;
公安部门立即向市局汇报,请求市局与上网卡开发制造商进行协调,解决16——18岁的未成年人办卡持卡上网的问题;
消防部门对城区20家网吧进行了逐一检查,能立即整改的现场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发限期整改书;
文化部门加强了对各网吧的日常巡查,并在县图书馆开放了全天候的免费“绿色网吧”,绿色网吧有专人看管,未成年人可以在“绿色网吧”内免费上网查阅资料……2月28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对城区各网吧进行了视察,视察人员惊喜的看到:在每一家网吧的门口都贴出了“电信24点断网”的友情提示;网吧内裸露在外面的千丝万缕的电线、网络线不见了;网吧内的消防器材完备、消防通道畅通……
28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副县长陶丹所作的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想办法、出主意,为严格执法、加强网吧管理探索新思路:
——对于网吧的管理,委员们建议要严格执法,加大打击力度。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网络技术监控系统的水平,在有效剔除网上不健康信息、落实网吧行为监控的同时,建立诚实守信机制,通过各种媒体将网吧经营中严重违法违规人员的名单公诸于世,接受和鼓励各方监督举报,依靠社会力量,使违法违规者无所遁形;
——对青少年上网问题,委员们建议要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疏、堵结合,兴办积极健康的“阳光网吧”、“绿色网吧”、“阳光电子阅览室”,方便家中没有电脑的孩子查阅资料。
——对于网吧的长效管理方面,委员们建议,文化、公安、工商、电信等部门要协调联动,从源头上引导和规范网吧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在日常管理、长效管理、标本兼治上下功夫。教育部门要加强网络法纪和网络文明教育,努力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让未成年人远离网吧。公安部门要要落实网民实名和身份证登记制度,电信部门要在坚持现已执行的城区网吧“零点断线”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乡镇网吧零时断线。
对于委员们的建议,副县长陶丹当场表示,县政府将根据委员们的建议,结合秭归的实际,迅速研究制定网吧管理的长效机制。目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已将委员们的建议整理成三条审议意见,交给县政府办理。
网吧问题牵动着无数家长和父母的神经,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关注下,在有关部门的努力下,秭归城区网吧秩序已明显好转,业主守法意识逐步提高,接纳未成年人入内、超时经营、上网不登记等违规行为已初步得到遏制,长此以往,秭归的网吧必将迎来一片洁净的天空。 (郑鹏 郑明)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