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区人大
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5月16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聂军主持会议,副主任韩朝建、邢献国、牛中原、丁魁轩及11名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书卿,县人民法院院长李爱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志强,县政府办、政协办负责人,各乡镇人大副主席列席会议。
会上,县卫生局局长张良作了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郭川作了关于土地管理“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朝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志强分别作了人事任免提请报告。
会议分组对有关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两个专项工作报告表示满意,对县政府及卫生局、国土资源局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就有关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一是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典型事例的宣传,增强宣传针对性,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参合率;二是要加强村级卫生所的建设,通过开展医疗技术支持、定期培训等措施,提高农村医疗水平,方便群众就医;三是各医院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医生的职业道德教育,重视与病人及其家属的沟通,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服务水平;四是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开展。针对全县土地管理“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四点建议:一要进一步落实乡镇政府对耕地的保护责任,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保护耕地意识;二要建立、完善政府牵头,规划、土地、城建、公安、法院、监察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规范县城土地开发秩序,解决执法难、执行难问题;三要加大“空心村”治理力度,认真解决小浪底旅游景区闲置土地问题;四要积极推进节约用地,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大土地“三项整治”力度,盘活闲置土地,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按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形式表决通过了县政府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土地管理“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两个专项工作报告。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志强的提请,经过认真审议,以无记名投票形式表决通过,任命张寅亮为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裴建涛为县人大常委会信访科副科长;任命崔炎哲、崔雅青、吕锐锋、王政豪、王静杰、郑亚歌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最后,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书卿就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做好政府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二要进一步加大筹资力度,三要进一步加大解决实际问题的力度,努力实现“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卫生得发展”目标,确保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土地管理工作要围绕研究政策、履行职责、规范秩序、关注民生四个重点,正确处理好保护土地和发展县域经济关系,实现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政府今后工作要做到“三个自觉”:一是自觉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二是自觉积极地接受人大监督;三是自觉主动地搞好服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聂军充分肯定了政府的两个工作报告,对政府及组成部门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抓好落实,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