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

2008-06-18

    6月11日,高新区法院邀请在区人大代表和市、区人大信访部门领导,旁听酒某一案的庭审过程。该案是市人大转来的督办信访件,石洪瑞主任要求区法院依法办案,并及时向人大联络处报送结果。
    经过公开开庭举证、质证、辩论和陈述,高新区法院认为,被告人酒某在担任某村村长期间,负有监管征地补偿款的分配之责,应视为国家工作人员。其利用职务之便,将某村民小组的征地补偿款孳生的利息18931.25元占为己有的行为,构成贪污罪。近日,高新区法院依法作出了被告人酒某的有罪判决,并向区人大政协联络处上报了判决结果。高新区法院公开透明的审理过程和公正的判决,得到了人大代表的一致认同。
    区人大代表孙庆社、姚乃蒙、赵清波,区人大信访办主任杨建设以及市人大信访办公室武晓畅同志旁听了此次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