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人大说硬话 叫停不适村规
“哎哟,这回可多亏了人大给我们说硬话,要不,我们人平数百元的集资款该上哪儿去凑哦?!”这一句朴实的夸赞,是近日,笔者在平昌县江口镇农村走访人大工作时,听农民对镇人大工作的最多评价。
去年以来,我们镇人大在指导村民自治工作时。针对一些村在抓发展搞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急功近利损农伤农的做法,我们积极履行职责,及时予以否定叫停。面对笔者的疑问,平昌县江口镇人大冯主席的笑语释疑。
临江村是该镇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偏远村,由于村子所处地理位置偏远,长期以来,村里的干群一直为修公路的事揪心忙碌。去年,该村计划修建一条长2公里的公路,经过粗略测算,该公路计划总投资80万元,减去国家项目补助20万元,剩下60万元尚无资金来源。于是,村里的干部决定通过村民自治,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村民们自筹资金来进行解决,但人平筹资额高达六百元。由于修路心切,干部们仅召集部分积极性较高的村民代表进行简单商议表决,方案虽获通过,但这笔数目不菲的集资,对家庭经济本就不宽裕的村民们来说,那就是重负了。对此,村民们纷纷表示反对,但由于干部们说是按一事一议章程由村民代表们集体定夺了的事,应视为合法有效,执意启动该工程。
接到群众的反映后,镇人大一班人高度重视,身为镇党委记兼人大主席的冯仁迅速带领副主席沈逢菊和几名主席团成员赶往临江村,通过找群众座谈了解,向村社干部们询问相关情况,见大多数村民对此事持否定态度。于是迅速召集主席团会议,会上,大家针对此一事一议的合法性和是否损伤群众利益进行了激烈探讨,并最终达成共识,一事一议必须是经全体村民表决通过,且所通过事项必须以合符法规政策和不损伤群众利益为底线。临江村在通过该村公路硬化施工项目时,仅仅征得了村民代表们的同意,而未通过全体村民表决,且其所筹资数额远远超出当地村民的承受标准,若强制推行,势必会损伤群众利益,使村社增加新的负债,因此,该工程必须停止!
会后,镇人大主席团将决议以正式文件通知的形式,发至临江村委会,村委会迅速予以纠正,停止了修路的计划。
无独有偶,该镇石庙村、风滩村计划将村道公路硬化成水泥路,要求村民人平筹资500元。得知情况后,镇人大干部迅速前往调查,从工程可行性、造价和当地村民的经济承受能力等方面一一同当地干部群众进行座谈分析。并召集主席团会议,紧急“叫停”其硬化水泥路的方案,而是建议其改为建高等级泥结碎石路面,通过疏浚排水沟、平整路面、铺砼碎石等简单的处理,来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该村干部接受了这个建议后,通过再次测算,村里人平仅投资50元。人大建议的这种投入少,简便可行的建设方案,更是得到了当地村民的夸赞,他们纷纷支持参与,工程迅速上马启动。
“勿庸置疑,村民自治是发挥农民自我管理自我建设的法律依据。于是这决定了它必需遵照严格的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以不损伤农民的利益为底线。作为经济并不发达的村社,修公路便要人平筹资数百元,这明显同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相去甚远,尽管是以自治的名义筹资,也一定不会是出自农民真心。因此,这种损农的村规就必须叫停!”对此,冯主席的态度十分鲜明且坚决。
“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就得处处为基层民主把脉导航,从注重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中去履职,去找到属于自己的工作定位。”该镇人大副主席,有着十多年乡镇人大工作经验的沈逢菊大姐谈到乡镇人大工作,颇为感慨。她说作为有着近二十万人的江口镇,人大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人大工作的主动与消极直接关系群众利益的维护程度。因此,随时调查了解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国家事务的开展情况,就成为该镇人大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对那些有损群众利益的村规民约进行纠正,既是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负责,更是对人大制度的尊重,对基层民主的升华。(王安全)
去年以来,我们镇人大在指导村民自治工作时。针对一些村在抓发展搞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急功近利损农伤农的做法,我们积极履行职责,及时予以否定叫停。面对笔者的疑问,平昌县江口镇人大冯主席的笑语释疑。
临江村是该镇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偏远村,由于村子所处地理位置偏远,长期以来,村里的干群一直为修公路的事揪心忙碌。去年,该村计划修建一条长2公里的公路,经过粗略测算,该公路计划总投资80万元,减去国家项目补助20万元,剩下60万元尚无资金来源。于是,村里的干部决定通过村民自治,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村民们自筹资金来进行解决,但人平筹资额高达六百元。由于修路心切,干部们仅召集部分积极性较高的村民代表进行简单商议表决,方案虽获通过,但这笔数目不菲的集资,对家庭经济本就不宽裕的村民们来说,那就是重负了。对此,村民们纷纷表示反对,但由于干部们说是按一事一议章程由村民代表们集体定夺了的事,应视为合法有效,执意启动该工程。
接到群众的反映后,镇人大一班人高度重视,身为镇党委记兼人大主席的冯仁迅速带领副主席沈逢菊和几名主席团成员赶往临江村,通过找群众座谈了解,向村社干部们询问相关情况,见大多数村民对此事持否定态度。于是迅速召集主席团会议,会上,大家针对此一事一议的合法性和是否损伤群众利益进行了激烈探讨,并最终达成共识,一事一议必须是经全体村民表决通过,且所通过事项必须以合符法规政策和不损伤群众利益为底线。临江村在通过该村公路硬化施工项目时,仅仅征得了村民代表们的同意,而未通过全体村民表决,且其所筹资数额远远超出当地村民的承受标准,若强制推行,势必会损伤群众利益,使村社增加新的负债,因此,该工程必须停止!
会后,镇人大主席团将决议以正式文件通知的形式,发至临江村委会,村委会迅速予以纠正,停止了修路的计划。
无独有偶,该镇石庙村、风滩村计划将村道公路硬化成水泥路,要求村民人平筹资500元。得知情况后,镇人大干部迅速前往调查,从工程可行性、造价和当地村民的经济承受能力等方面一一同当地干部群众进行座谈分析。并召集主席团会议,紧急“叫停”其硬化水泥路的方案,而是建议其改为建高等级泥结碎石路面,通过疏浚排水沟、平整路面、铺砼碎石等简单的处理,来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该村干部接受了这个建议后,通过再次测算,村里人平仅投资50元。人大建议的这种投入少,简便可行的建设方案,更是得到了当地村民的夸赞,他们纷纷支持参与,工程迅速上马启动。
“勿庸置疑,村民自治是发挥农民自我管理自我建设的法律依据。于是这决定了它必需遵照严格的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以不损伤农民的利益为底线。作为经济并不发达的村社,修公路便要人平筹资数百元,这明显同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相去甚远,尽管是以自治的名义筹资,也一定不会是出自农民真心。因此,这种损农的村规就必须叫停!”对此,冯主席的态度十分鲜明且坚决。
“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就得处处为基层民主把脉导航,从注重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中去履职,去找到属于自己的工作定位。”该镇人大副主席,有着十多年乡镇人大工作经验的沈逢菊大姐谈到乡镇人大工作,颇为感慨。她说作为有着近二十万人的江口镇,人大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人大工作的主动与消极直接关系群众利益的维护程度。因此,随时调查了解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国家事务的开展情况,就成为该镇人大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对那些有损群众利益的村规民约进行纠正,既是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负责,更是对人大制度的尊重,对基层民主的升华。(王安全)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