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贯彻节能法深入开展节能降耗工作的调研报告

2008-07-01

市人大常委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已于2008年4月1日起实施。该法首次将“节约资源”确定为我国的基本国策,提出“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指出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编制和实施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年度节能计划,要求各级政府每年向本级人大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节能工作,特别是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级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同时该法还进一步明确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担负的重要的法律责任。为更好地履行该法所赋予的各项职能,推动全市深入开展节约能源活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孙长印副主任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和市质监局共同组织,对我市贯彻节能法,开展节能降耗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分别于3月中旬和5月下旬,组织相关人员赴云南、山东两省部分地市进行了学习考察。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前我市贯彻节能法的有关情况
    节能降耗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对于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维护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市在节能降耗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不少的问题,节能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还相当艰巨。
    (一)我市节能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省委、省政府将年度节能任务列为约束性指标,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十一五”期间,我市单位GDP能耗应下降20%,平均每年下降4.4%。但2006年我市单位GDP能耗实际下降3.7%,2007年预计下降4.2%,使今后的节能工作任务更加艰巨。目前,全市综合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有110家,其中被列为国家重点耗能“千家企业”的有6家,被列为省“3515行动”的有20家(其中2家企业破产,1家停产),61家企业被列为市“61节能计划”,其中有相当数量企业没有做能量平衡测试或能源审计,节能降耗工作任重而道远。
    (二)质监部门在节能工作中的主要成绩。近年来,市质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质监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为宗旨,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履行职能,通过狠抓标准化、计量、质量检测等技术基础工作,不断完善企业计量检测体系、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全市先后有92家企业通过了计量合格确认,通过计量认证的实验室达到123个,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已达到了613家,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98.6%,重要工业产品的获证率达到了98.7%,为节能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节能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企业对节能工作的认识有待提高。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很多企业对节能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产值、轻节能的现象比较普遍。二是能源计量基础薄弱,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不完善,致使部分企业在实施节能降耗工作中没有可靠的计量保障。三是企业的能源消耗数据不准确,无法为能源审计提供依据。四是市质监局检测中心的检测设备尚不能充分满足节能工作需要。五是节能执法工作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难以顺利开展。
    二、云南、山东两省质监部门在贯彻《节约能源法》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从总体情况来看,两地质监部门都能够按照《节约能源法》所赋予的职能,根据当地政府关于节能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在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各项业务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一)云南:科技创新带动节能
    云南省质监部门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从节能工作的基础抓起,积极帮助企业完善标准化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他们鼓励和推动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帮助重点耗能企业按照国家《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配备计量器具,大力开展计量检测体系确认和计量合格确认,帮助中小企业开展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工作,引导重点耗能企业从对计量器具的管理转变为对能源计量数据的管理。
    云南省计量院经过长期攻关,研制出“强功率整流系统大直流电参量及整流效率在线计量/检测/管理装置”,在准确计量的同时,能够对用能单位能耗情况的各项参量进行分类处理,形成运行日志、周月报表等完成的数据库,不仅为能源审计提供了详细、真实、准确的数据,企业也能够根据数据信息,分析查找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生产管理,改进生产工艺,从而实现节能的目的。该项装置填补了国内空白,分别于2006年和2007年获得云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和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兴检”二等奖,在使用过程中获得了广大企业的欢迎和好评。
    (二)山东:加强监管推动节能
    山东省各级质监部门在注重服务企业的同时,根据《节约能源法》所赋予的职能,以实施能源计量工程为重点,以完善企业标准体系为基础,以执法和监督为保障,加强了对企业节能工作的监管。
    一是强化节能计量管理监督检查。淄博市质监局建立了能源计量工作的责任制,把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的责任纳入日常管理之中。青岛市质监局对全市110家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和计量器具定检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责令其中没有达到国家强制要求的8家不合格企业进行限期整改,为政府开展能源统计、审计、评价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加强以企业节能为重点的标准化工作。他们结合“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工作,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节能标准体系,督促企业按照标准组织开展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有力地推动了以企业节能和新能源为重点的标准化工作。
    三是加强对高耗能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山东各级质监部门均开展了对使用“土锅炉”、简易电梯等不具备安全性能且高耗能的非法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同时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中,增加了有关节能技术知识。
    四是加大节能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国家明令淘汰生产工艺以及产品的生产,坚持取缔违法生产加工窝点,有力地震慑了各种浪费能源的生产行为。
    (三)学习考察的主要启示
    启示之一: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协调配合是节能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节能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云南和山东两省的质监部门都在当地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积极开展工作,以政府文件或者多个部门联合发文的形式,将节能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各个单位、各个企业,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职责范围,既有分工,又相互协调配合,不越位,不缺位,促进了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
    启示之二:高新技术的应用是节能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手段。云南省计量院研制开发的“强功率整流系统大直流电参量及整流效率在线计量/检测/管理装置”,具备了计量准确、功能全面、操作简便等技术特点,在生产实践中,许多企业反映,该装置将实时监测到的电参量及系统运行效率同时在总降主控室和生产系统电调室显示,可使企业及时了解和掌握生产过程运行情况。企业根据计量数据计算每天、每周的电耗指标,达到了控制生产、加强车间、工序、班组成本考核和节约能源的目的。能源管理部门根据计量数据对企业下达科学合理的能源定额考核指标,上报准确的能耗数据,为能源审计提供了详实的依据。这一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
    启示之三:节能服务和节能监管相结合是实现节能工作目标任务的重要保障。监督与服务两手抓是云南、山东两省质监部门推动节能工作开展的共同特点。云南省质监局在搞好服务的同时,对用能单位开展了计量器具配备情况专项检查,督促企业按照国家要求配齐计量器具。淄博市质监局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出台了《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计量服务活动实施方案》,根据企业需要提供法规咨询服务,开展技术培训,组织经验交流。青岛市质监局成立了能源计量服务队,深入重点企业开展服务,帮助企业开展节能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结合实际,发挥优势,推动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充分发挥质监部门的技术优势和职能优势,结合此次调研的体会,我市应在节能工作方面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协调机制,加快节能标准体系建设
    节能工作涉及部门多,范围广,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建议加强部门之间信息沟通,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将节能工作推向深入。以提高能源效率和综合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和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为重点,加强节能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初步建立和完善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节能标准体系。鼓励企业积极申报节能国家和省级标准项目。结合我市“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工作,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节能标准体系,督促企业按照标准组织开展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节能监督管理体系,严把源头关
    按照国家节能政策要求和行业准入条件,严格生产许可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加强已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对违反节能政策要求、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装备和工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加强对节能相关产品及企业的监督检查,从生产源头严把质量、节能关。
    (三)加强能源计量,为节能工作奠定技术基础。
    能源计量工作是保障节能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技术基础。加强企业能源计量基础工作,帮助大中型企业开展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帮助中小企业开展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计量检测体系,提高计量检测能力和管理水平。指导企业开展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检测、管理和能耗计量数据分析等技术服务工作,为企业节能降耗提供准确的计量数据。开展能源计量工作执法监督检查,重点对列入国家和省、市节能计划的企业,检查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能源审计开展和节能指标落实等情况,促进企业开展计量节能减排工作。鉴于我市很多企业对节能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能源计量工作基础薄弱,能源浪费现象比较普遍,市质监局检测能力尚需要进一步提高,建议对市质监局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用于购置所需的检测设备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同时对我市综合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安装云南省计量院研制开发的“强功率整流系统大直流电参量及整流效率在线计量/检测/管理装置”,以便为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提供准确的计量数据。
    (四)开展在用锅炉能效普查,促进特种设备节能降耗
    发挥质监系统对各类锅炉从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到报废的管理优势,严格把关,实现“确保安全、降低能耗”的双重目标。开展锅炉能效状况普查,指导企业开展锅炉节能改造,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提高在用锅炉的使用效能,实现运行节能;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节能知识培训,提高节能操作水平,实现作业节能。
    (五)充分发挥国家名牌、国家免检等引导作用,做好节能工作。
    按照《洛阳市争创名牌产品十一五重点培育规划》的要求,发挥名牌、免检产品的培育、争创的引导作用,将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型产品列入名牌培育计划,对列入培育计划的企业在政策及技术方面予以重点扶持,帮助企业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标准化体系。
    (六)加大节能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浪费能源违法行为
    强化节能执法是节能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按照《节约能源法》所赋予质监部门的职责,在做好节能服务的基础上,加强对各用能单位特别是重点耗能企业的监督检查,开展家电产品能效标识和节能指标、国家明令淘汰高耗能产品和节能CCC认证产品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节能执法力度,建议为节能执法检查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随时开展监督检查。安排市质监局于下半年开展一次节能工作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种浪费能源违法行为,为全市节能工作目标的实现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