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长印副主任听取全市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情况的汇报

2008-07-02

    根据市人大2008年工作安排,2008年6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长印同志带领市人大财经工委听取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市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情况的汇报。
    《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一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成立了洛阳市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领导小组,各区县也都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班子。在贯彻实施过程中,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了领导;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检查指导,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今年1至5月,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3151户,涉及劳动者14.56万人;接受投诉举报立案738件,结案704件;补签劳动合同4.7万份;为6091名劳动者追发工资1292万元,其中农民工4494人、785万元;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机构13家。劳动争议仲裁受理1633件,办结案件822件,其中市本级受理160起,审结案件155件,法定时限结案率97%。接待全市群众来访6700起,来信355件,受理来信61件,立案37起,办结35件,办结率95%。《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用工行为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社会保险参保率都有明显提高。截止目前,我市各类企业60620户,在岗人数640919人。已签订劳动合同18471户,签订劳动合同548336人。二是职能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得到加强。今年1至5月,通过监察执法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近5万份;较好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和稳定。各用人单位不断完善劳动用工制度和规章制度,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开展创建工作,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孙主任听取汇报之后,充分肯定了我市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中取得了初步成效,同时,也希望对存在的部分企业经营管理者思想认识不到位,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仍然存在,企业遗留问题多、处置难度大等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孙主任强调,要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努力营造良好的氛围;要健全和完善工作预案,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要继续加强工作指导,规范用工行为;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