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举办第一期法制讲座

2008-07-04

    6月27日下午,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办第一期法制讲座。特邀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法规二处处长王新民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阎建设主持,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四大班子领导、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辖区垂直单位、区法院、检察院、两乡人大主席团、各街道办事处人大代表中心组的主要负责人及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共160余人聆听了讲座。
    讲座中,王新民分别就《宪法》的重要性、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涵以及《监督法》出台的背景,监督的主体、对象、内容、形式和手段作了全面系统的讲解。与会人员表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监督法》的出台对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规范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保证人大常委会依法对“一府两院”的监督,维护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阎建设在讲座结束时要求,全区各级国家机关及其领导干部要以此次法制讲座为契机,深入学习和贯彻宪法和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坚持执法为民、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孙谊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