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酝酿为居委会“减负”

2008-07-11

    基层政府和一些行政部门对居(村)委会的性质地位以及作用认识有偏差,把居(村)委会当成了自己的派出机构。
    记者从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上了解到,上海的居委会在运行中存在着压力过重等突出问题,“一扇小门”要同时面对二三十个政府部门,其作为“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面临挑战。
    从今年3月下旬开始,上海市人大内司委全体委员和10位市人大代表组成3个调研组,历时两个多月实地走访了全市917家居(村)委会。近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通过听取和审议《关于上海市依法推进居(村)委会建设和发展基层民主的情况报告》,重点研讨了如何为居委会“减负”的问题。
    上海有关部门已经计划采取措施,切实为居委会“减负”:政府部门少开会、少评比、少考核,还时间给居委会。期待更多“减负”政策能让居委会重新去“串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
    上面千条线 都来穿居委会一根针
    说起居委会,上点年纪的人会自然而然想起“串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这样一个光荣传统,而如今,由于居委会忙于行政事务,以至于把这个传统给“丢”了。
    市人大内司委的调研报告透露,居委会干部感觉负担重。上海市的居(村)委会承担的工作有社会保障、社会发展、创建示范、综合治理、人口计生、公共卫生等6大类150多项。除法律规定应当协助政府开展的部分外,还承担了大量的行政性、事务性工作。
    此外检查考核评比名目繁多。以长宁区新华街道的居委会为例,每年接受市、区两级的考评项目达到24项,而且考评内容重叠、标准相近,既有综合性的“文明小区”评比,又有各个部门单项的“园林小区”、“环保绿色小区”、“环境优美小区”等评比……为了应付这些考评,居委会每年要制作90多份报表、130多本台账。居委会干部说,2/3的精力都用于制作报表和材料上,有时下班回家了还要做“家庭作业”。
    虹口区山二居委会辖区里有1300户居民,配备有7名居委干部,但事情“总也做不完”。居委会的戴主任坦言:“很多居民羡慕我们8点半上班,4点半下班。但要在这段时间内把工作做完是不可能的,每个人经常要带任务回家。”调研报告表明,61.1%的居委干部和23.2%的村委干部反映,开会多、检查多、评比多、统计多,政府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造成居(村)委会工作压力过大。居委会“一扇小门”要同时面对二三十个政府“部门”,“上面千条线,底下一根针”。
    行政负担过重,使居委会的职能发生了“异化”。如今,居委会干部们坐办公室多了,到居民家“串门”少了,写材料、开会多了,与群众的联系和沟通却少了,居委会已经成为政府部门基层事务的主要承办者。
    上海市民政局局长马伊里认为,在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推进居(村)委会建设、发展基层民主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大量行政性工作占用了其主要精力和时间,从而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机关化、行政化倾向。
    调研还发现,居(村)委干部构成复杂,保障存在差异,影响了管理。目前在上海居(村)委会工作的专职人员中,既有事业编制人员、退休返聘人员、下岗失业安置人员,又有正式社工、社区工作人员以及为解决“4050”人员再就业而聘用的协管员。这些人员的津贴待遇存在较大差异。
    居(村)委干部反映,待遇上的悬殊差异,引起相互攀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村)委会内部的工作协调管理。而居(村)委会干部“青黄不接”的现象更是十分普遍,影响居民区自制能力和工作方法的改进。  
    居委会不是政府的派出机构
    现今,基层政府干部往往把工作布置下去,让居委会干部代劳。数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在会上大声疾呼:居委会履行的是基层群众自治职能,居委会不是政府的派出机构,不能代替政府开展群众工作―――
    李跃旗委员说,“我1998年有幸在人民广场街道工作,当时就呼吁为居委会‘减负’,没想到十年后依然还是在为居委会的减负奔走,为居委会减负不应该是口号。”
    应蓓仪委员说,居委会面临的许多社区管理新难题,与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不到位有直接关系。如居民区发现的对违章搭建的处理、物业管理中的矛盾等,这些都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但由于有些职能部门扯皮或者推诿,居委会协调很难,不得不忙于奔波。
    陈亚娟委员认为,居(村)委会承担过多过重的行政性任务,已影响到其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功能发挥。这一现象表明,基层政府和一些行政部门对居(村)委会的性质地位以及作用认识有偏差,把居(村)委会当成了自己的派出机构,把对居(村)委会的“指导”变成了“领导”。
    李梅委员指出,政府要充分尊重和切实维护居(村)委会的法律地位。多年来,居(村)委会对政府工作的“协助”逐渐演变成“承办”,行政职能部门动辄进行考核、评比、摊派的现状必须改变。
    减负必须转变政府职能
    如何让居(村)委会真正“减负”,把工作重心放到为民服务上,让“串百家门”的优良传统再度回归我们身边,成为委员代表审议《关于上海市依法推进居(村)委会建设和发展基层民主的情况报告》时关注的焦点。
    市人大代表、黄浦区南京东路街道承兴居委会主任洪克敏说,“居委会‘角色回归’需要转变思路,一些专业统计调查不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交给‘外包中介’,借此了解城市中坚以及新兴群体的社区生活需求,再通过居委会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马伊里表示,将培育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承担专业性社会事务工作。同时,选择若干居委会开展试点,实行政府部门“少开会、少评比、少考核”,还时间给居委会。
    与此同时,市人大内司委建议,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重视解决群众意见、要求和建议,并把听取居(村)委会意见作为政府部门制订出台相关政策的重要程序,使居(村)委会成为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渠道,为居(村)委会履行基层群众自治职能创造良好环境。
    杨全心委员、裴蓁代表提议,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必须对居委会面临的各种考评进行全面清理,简化考评程序,甚至可以“把所有的台账都砍掉”。居(村)委会到底搞得如何,关键是听取其服务对象,即所在辖区居民、村民的反映,而不是听上级部门的意见。最关键的是,考核评比的主体和对象要变,要改过来,不是政府部门去考核居委会。(刘建)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