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宜阳县人大常委会收到《洛阳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后,由教科文卫工委牵头,组织教育行政、司法、交通、安监等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中小学校长、教师和学生家长代表对《条例》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提出了具体的进一步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