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司工委200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上半年以来,本委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和分月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司法监督,创新工作形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优化我市法治环境
为了认真落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连维良的指示精神,市人大常委会从2007年11月至2008年5月对我市行政执法情况开展了集中监督检查。这项工作由本委具体负责组织开展,经过多个环节、多种形式地开展工作,促进了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为我市获得“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称号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一)开展了调研活动。按照《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行政执法情况开展检查的实施方案》的安排,在2007年开展工作的基础上,年初我们集中进行了调研。1月中旬,内司工委组织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法制局、市监察局、市信访局等单位主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召开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座谈会。会上,各单位围绕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监(检)察及信访案件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了行政执法的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引发行政纠纷的主要原因,并对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杨玉龙副主任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对与会单位开展此项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此次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工作目标,推动了为工作的开展。
(二)集中监督检查。今年3至6月,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开展了集中的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对《行政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行政执法的质量状况如何,集中地要反映在行政诉讼上。结合司法监督的工作职责,3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玉龙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行政诉讼法》在我市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贯彻《行政诉讼法》的工作汇报,先后到西工区、洛龙区、伊川县法院进行了实地调研,召开了有关行政审判工作人员座谈会,组织了部分内司工委专家咨询组成员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行政案件进行了随机抽查阅卷(共抽查卷宗43卷),并走访了部分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通过检查,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情况、取得的主要经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撰写了《执法检查报告》。
二是先后调研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土资源、关于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为配合常委会分别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土资源、关于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3月中旬,本委组织了视察组,选择了执法任务繁重、社会普遍关注的市环保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对其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分别听取了两局负责同志关于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又围绕行政执法工作与各执法部门负责人、各县(市)环保、国土部门的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查看了部分执法案件卷宗,全面了解我市环保局、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做法、所取得的主要经验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4月下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行政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对这3个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其中的两个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
三是调研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5月份,杨玉龙副主任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有关情况汇报并与县(市)区检察院负责民行工作的同志进行了座谈,全面了解了我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6月中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我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做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决议》。《决议》除了要求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还对法院要自觉接受并支持配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此项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都走在了前列,对于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
(三)督促整改。5月初,市人大常委会第93次主任会议认真讨论研究了以上3个报告的《审议意见》。本委立即将《审议意见》交由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办理,对发现的重点违法案件已反馈给相关部门,要求其限期落实整改。目前,市环保局的整改措施已反馈本委。从整改情况看,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大对环保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加大对环保监测设备的投入等方面的整改已经到位,加大对环保案件的查处力度方面正在逐步整改。
(四)典型推广。在3月份集中检查工作结束后,3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交流会,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各县(市)区人大相关负责同志。会上,市工商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介绍了行政执法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促使各行政执法部门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五)监督管理部门授课。在工作交流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监察局、市法制局就行政执法中易于发生的共性问题和常见问题以及如何加强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辅导讲解,杨玉龙副主任就我市行政执法取得的成绩和好的做法进行了肯定和推广,并对如何规范执法行为、避免和减少出现问题、提高执法质量提出了要求。
二、做好机关统一部署工作,创建文明机关
创建文明城市是今年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本委按照自身的工作职责和机关的统一部署,积极为创建文明机关做贡献。
(一)视察《洛阳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今年是本条例实施的第一年,为保障广大群众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1月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玉龙带领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听取了市公安局及消防支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供销社等相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并深入市区部分零售网点以及部分重点安全单位进行了实地视察。认真察看了产品质量、灭火器材配备情况,对视察中发现的部分假冒烟花爆竹责成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置。一处无证经营、占道搭棚销售烟花爆竹的摊点,当场建议有关部门立即予以取缔,并要求认真查处,追究责任。保障了此条例的贯彻实施。
(二)督查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3月初,市人大常委会杨玉龙副主任带领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建生、信访办公室主任乔文献及其他工作人员,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形式,对洛宁县、涧西区党委和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了督查。肯定了他们在落实会议精神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总结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撰写了督查报告提交给常委会机关。推动了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
(三)积极为洛阳人大网站建设和人大代表纪念册提供资料。5月8日,洛阳人大网站开始运行,本委按照网站栏目的要求,积极报送资料。目前,共提供文字信息16条,图片5张。按照统一要求,为代表纪念册提供文字资料1000余字,照片13张。受到有关领导的肯定。
此外,还按照市委的部署、机关的安排,做好了花会接待工作,到宜阳县进行了安全隐患督查工作,与全机关同志一起积极参加了抗震救灾工作。
三、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工作,做好上下协调。
基于上下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关系,本委认真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工作。
(一)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做好《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调研工作。7月中旬,接到省人大的提纲后,本委迅速组织召开了法院系统、人大系统两个调研座谈会,就有关情况进行了调研。之后,就我市共有的人民陪审员总数、对人民陪审员的审查情况、陪审员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对任命陪审员工作的监督情况等方面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及时上报。
(二)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了《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 (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等等。
四、做好涉诉信访的接待和办理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今年上半年,共接待人民群众涉诉来访140多起,276人次,转交司法机关办理62起,其中限期报告结果的10起。在办理涉诉信访案件时,我们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是分类登记。根据重要程度把案件分为结函、便函、转办函三种类别,分类登记盖章,转交相关司法机关办理。
二是集中督办。每一季度末把本季度转办的案件归纳梳理,对办理结果存在异议的案件,召集承办汇报说明情况。目前,已对前两个季度转办的案件进行了集中督办。
三是研究重点案件。对一些重大、复杂、有争议的案件,请内司工委专家咨询组成员研讨,也听取承办单位的意见。
通过以上措施,力求使案件在法律和事实中求得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也维护法律的尊严。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工作要点和分月安排,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民事发还改判案件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2、对市人大常委会就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3、对市人民政府关于社区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4、对第三、第四季度转交办理的案件进行集中督办;
5、进行年终工作总结并安排2009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