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委200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2008年上半年,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及分管主任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积极履行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做好立法工作
1、完成了对《洛阳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和立法计划安排,3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喜照带领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市水利局、市法制局及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等单位的同志,先后赴成都、重庆、宜昌等地,就水资源管理的体制及现状、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实际工作中好的经验以及在立法或制定规章过程中体现的管理特点等情况进行了调研。期间,分别同这些市的人大常委会和法制、水利等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听取了人大及水利部门关于水资源管理立法的情况介绍,详细了解了立法过程中遇到或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在此基础上,农工委向常委会提出了可行的调研报告,促进了立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2、组织好对省人大有关法规草案的征求修改意见工作。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汇总上报。
此外,我委还积极配合省人大做好对《河南省农村能源建设管理条例》和《河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
(二)积极做好监督工作
1、做好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的视察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7月8日至9日,农工委组织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市人大代表,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振义、副主任吴喜照率领下,到中原农贸城蔬菜批发市场、大张蔬菜配送中心、洛阳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关林农资市场、孟津梁凹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等9个农产品产销和质量监测单位,就我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市政府出台的相关规章等情况,进行了实地视察,听取了市政府有关工作情况汇报。通过视察,代表们对我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市政府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力度,使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等都能知法、懂法、守法,使执法部门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把好农产品市场准入关,使广大消费者都能够吃上安全、放心的农产品。
2、配合省人大做好对我市贯彻实施《河南省水文条例》及新农村建设情况的视察工作。6月30日至7月1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杨春雨带领的省人大视察组来我市,对我市贯彻落实《河南省水文条例》暨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视察组一行听取了我市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水文条例》暨新农村建设情况汇报,并深入实地,对汝阳紫罗山水文站,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城关镇云梦村、上店镇东街村等进行了实地查看,了解了实际情况。视察组一行对我市水文条例的贯彻落实暨新农村建设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今后工作也提出了要求:要继续贯彻落实好《河南省水文条例》,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把水文工作做得更好。对新农村建设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尊重农民的意愿,科学规划,循序渐进,稳步、扎实地把新农村建设工作做得更好。视察组在洛期间,农工委积极配合,上下协调,认真组织,保障了视察工作的圆满完成。
(三)努力开展调研工作
1、开展了对《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蔬菜生产一体化建设的议案》的调研工作。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1月3日—8日,吴喜照副主任带领农工委及市农业局、市蔬菜办等部门负责同志,针对在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由买玉娥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蔬菜生产一体化建设的议案》,分别深入到洛龙、廛河、吉利、偃师、宜阳等区县(市)的10个蔬菜生产基地、2个蔬菜批发交易市场进行了调查研究,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与相关部门同志和菜农进行了座谈,了解了一些很好的建议和想法。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该议案的调查报告,并提交在2月28日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进行了审议。通过审议,会议作出了对该议案的决议,决定将该议案交付市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实施,有力地推进了我市蔬菜生产一体化建设步伐。
2、开展了对《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分期治理,加快洛河生态建设步伐》议案的调研工作。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1月9日至15日,吴喜照副主任带领农工委和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调研组,针对在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由曲焕平等13名代表提出的《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分期治理,加快洛河生态建设步伐》的议案和徐才智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洛河治理力度,加快生态洛河建设步伐的议案》,冒着刺骨的寒风和飞雪,分别深入到洛宁县、宜阳县和偃师市进行了实地调查研究,召开了由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涧西区、洛龙区、廛河区、高新区主管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洛河治理的有关情况汇报,并就洛河目前的水质、河道的建设与管理以及两岸绿化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座谈了解,掌握了详实材料,提出了该议案的调查报告。在2月28日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对该调研报告进行了审议。经审议,会议作出了对该议案的决议,决定将该议案交付市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实施,为我市生态洛河建设步伐的加快做出了积极努力。
3、开展了对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及规模化经营情况的调研工作。根据市委工作安排,6月11日—23日,吴喜照副主任带领农工委及市农业局有关负责同志,冒着酷暑,分别深入到偃师、孟津、宜阳、嵩县、汝阳、吉利、洛龙、老城、涧西等县(市)区,对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及规模化经营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听取了县(市)区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汇报,召开了由基层乡、镇负责同志、公司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头人以及农民专业大户等参加的座谈会,详细听取了来自最基层的声音,并深入实地进行了查看,了解了实情,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可行的调研报告,及时提交市委,圆满完成了调研工作任务。
(四)认真完成督查工作
1、完成了对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的督查工作任务。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3月4日至5日,吴喜照副主任带领农工委同志分别赴汝阳县、老城区,对两个县区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了督查,听取了两个县区委及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的工作汇报,座谈了解了具体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常委会提交了督察情况报告,圆满完成了督察工作任务。
2、完成了对瀍河区、老城区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督查工作任务。根据市委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3月18日,农工委组织了对瀍河区的310国道白马寺陇海铁路立交桥整治、居业·美丽家项目工地护坡整修和老城区洛阳怡和置业有限公司综合楼消防安全整改进展情况的现场督查,听取了有关整改情况汇报,察看了实情,并及时向常委会提交了督察情况报告,圆满完成了督察工作任务。
(五)做好接待及其他服务工作
1、完成了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服务工作。按照大会秘书处要求,农工委同志按时到各自所在工作组报到,恪尽职守,认真工作,圆满完成会议期间的工作任务。
2、做好对外接待工作。截止6月底,农工委先后接待省内外人大同行客人13 批 89 人次。通过交流,开阔了视野,加深了友谊,学业到了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促进了我委工作开展。
此外,我委还积极配合机关做好人大网站的信息提供工作;做好人代会代表建议批评办理工作;做好对地震灾区的捐款工作。
(六)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上半年,在市人大党组和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农工委同志积极参加机关党委组织的学习活动,按照党委学习安排,学习了党的十七大文件精神,学习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学习了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河南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十二条规定》等中央、省、市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并在党政机关干部廉政承诺书上签名承诺。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党性,强化了观念,增强了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心。
二、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
下半年,农工委将在市人大党组和分管主任的领导下,继续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安排,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会同法工委做好对《洛阳市水资源管理条例(草案)》一审前的准备工作。
2、配合省人大做好对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供销社作用问题的专题调研工作。
3、做好常委会对《洛阳市水资源管理条例(草案)》的一审服务工作。
4、对城市新建物业小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进行调查研究。
5、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在新农村建设中土窑洞、危土坯房、草房的改造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6、配合省人大做好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情况的调研工作。
7、协助上级立法机关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修改意见工作。
8、总结2008年工作,安排2009年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
2008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