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十结合”增强专项工作监督实效

2008-08-05

    近年来,山西省晋城市人大常委会着力完善专项工作监督制度,“十结合”增强专项工作监督实效。
    坚持多渠道征集专项工作监督议题和公开人大监督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相结合。该市人大常委会注重从常委会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委员会调研发现的问题、信访接待中发现的问题、代表建议集中反映的问题、组成人员集中反映的问题等方面筛选专项工作监督议题,并从新闻媒体和人大网站上征集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征求“一府两院”领导及组成部门的意见,并坚持实行与“一府两院”召开联席会议面对面通报沟通。同时,市人大常委会把监督计划和常委会实施监督的情况向代表通报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全面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坚持会前调研和集中视察相结合。近年来,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会前由对口委员会牵头组织专题调研,调研有情况、有问题、有建议,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作为参阅文件提交常委会会议。在此基础上,选择重点内容和突出问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集中视察,一方面让更多的组成人员了解情况,另一方面,通过视察引起“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对存在问题的重视,促进问题解决。
    坚持按时汇总转达专项工作报告意见和相关委员会对口审查专项工作报告相结合。按照专项工作报告监督工作流程,市人大常委会明确了在会议召开的前一个月,由各委员会对专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并汇总提出意见,以办公厅行文的转达形式交“一府两院”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回应。同时,规范了报告单位在20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稿送对口委员会征求意见,重点审查报告情况、问题及措施,审查所转发意见的回应情况,对报告严格把关,提高报告质量。
    坚持按时发送会议文件和充分准备文件资料相结合。该市人大常委会严格执行会前7日将专项工作报告发送组成人员的要求,让组成人员及早熟悉报告,必要时围绕报告开展调研,详细掌握情况,并在会前及早准备审议发言稿。同时,在会议资料准备上,市人大常委会在会前提供会议文件目录,目录包括会议文件、参阅文件、参阅资料,专项工作的文件、背景资料,保证了组成人员会议审议的需要。
    坚持合理安排会议日程和严格会务管理相结合。在会议日程安排上,该市人大常委会兼顾小组充分审议和联组集中审议的结合。2007年4月常委会会议审议城市建设规划报告时,组成人员提出审议时间安排短,审议意见不充分,问题弄不明白意见,常委会及时改革会议日程安排,小组会议审议时间安排相对宽松,达到人人发言、充分审议的要求,联组会议突出各组召集人综合发言和熟悉议题人员的重点发言,保证审议质量。与此同时,实行会务工作流程,加强会议管理,从会议通知、报到、会议现场管理等各个环节明确责任,每个单位列席人员由1人增加到3人,每小组1人,并在会前编印分组名单,做到“三清”,即会前知道谁参会,会中知道谁缺席,会后知道通报谁,保证了参会人员到会率。
    坚持编发会议简报和在新闻媒体上摘要发表审议意见相结合。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常委会会议期间编发会议简报制度,激发组成人员审议发言的积极性。常委会注重总结经验,在简报数量增多的前提下,着力在提高审议发言质量和简报编写质量上下功夫,保证了会议简报质量。与此同时,坚持在新闻媒体上摘要发表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并在会后把简报合订本发送市“一府两院”领导及相关部门,增强整改工作的针对性。
    坚持组成人员履职考核和举行法制讲座、提高履职能力相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了以参加会前调研、视察、出席会议及审议发言为主要内容的履职考核制度,并在当次会议结束时公布。同时,坚持举办法制讲座,结合审议议题,科学安排讲座内容,每次会议及时提供法制讲座资料及有关学习材料,保证组成人员学习需要。
    坚持主任总结讲话制度和跟踪监督保证落实相结合。2007年,常委会开始实行主任总结讲话制度,会后在新闻媒体、公报上全文发表。同时,对主任讲话中提出的明确要求,办公厅建立了督查工作制度,逐项登记,跟踪督促,保证落实。
    坚持相关委员会及时汇总审议意见和主任会议把关相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审议意见处理办法》。每次会议结束后,由相关委员会及时汇总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并提请主任会议讨论把关。格式统一规范,体现了人大文件的严谨性;内容增强了操作性、针对性,便于整改落实,跟踪监督。在会议结束7日内,以常委会“审议意见转达书”的形式交“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办理落实。
    坚持转达审议意见和跟踪落实并审议表决审议意见报告相结合。《审议意见处理办法》规定,对“一府两院”落实审议意见情况,对口委员会要跟踪监督,并向主任会议作出专题汇报,“一府两院”在规定期限内向常委会提出落实审议意见的书面报告,常委会列入审议议题并进行票决,保证审议意见的落实,增强专项工作的监督实效。(马巧珍)

来源:人民代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