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

2008-08-06

    8月5日上午,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县国税局五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永林主持会议。
    会上听取了常务副县长王全军所作的关于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谢爱生受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洛宁县2008年预算支出资金调增情况的报告、县招商局局长任元生受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深圳安远集团在我县投资开发有关情况的报告;县司法局局长阴明耀受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洛宁县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规划》编制情况的说明、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黄东彩所作的关于环保工作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对以上有关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就有关问题做出了决定决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最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永林围绕会议议程,就议案办理、财政预算执行、招商引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等工作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决议,真正把各项工作做好、做细、做扎实,为推动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军、祁庚民、朱麦琴、王松柯、常京汉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王全军,县人民法院院长杨安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牛宏伟,县政府办、财政局、环保局、建设局、招商局、司法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县人大代表和公民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