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振义主任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人员大会上的讲话

2008-08-06

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人员大会上的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常振义
(2008年8月5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主要内容是回顾总结上半年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动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以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上半年工作简要回顾
    2008年上半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洛阳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年初确定的“在推进整体工作的同时,力争在重大事项决定、人大宣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人大自身建设四个方面取得突破”的工作思路,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常委会各方面的工作进展顺利。
    (一)在地方立法方面。一是制定年度立法计划。确定2008年我市地方立法项目3件、立法调研项目4件,并下发了《洛阳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度地方立法计划》。二是召开立法工作会议。布置2008年度地方立法工作,分解年度立法工作任务。三是认真组织立法调研。常委会相关工委及时组织对洛阳市《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条例》、《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水资源管理条例》等进行立法调研。四是认真进行初审。完成了对上述三项法规草案的初审工作。6月份,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洛阳市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条例(草案)》。五是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对下发征求意见的《国有资产法(草案)》等8部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座谈,及时反馈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在工作监督方面。半年来,常委会共召开会议4次,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07年财政收入超收安排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农村沼气建设项目还贷资金纳入市财政预算的报告,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将我市农村沼气建设项目还贷资金纳入市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决议》。
    (三)在法律监督方面。一是认真开展执法检查。组织对《行政诉讼法》执法检查,听取了关于《行政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并根据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审议意见。展开对我市农村地区环保工作、《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质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根据省统一安排,有关工委组织对《邮政法》“一法一细则一条例”执法检查,上报了检查情况。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台湾同胞投资法》及河南省实施办法、《河南省水文条例》暨新农村建设情况、《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等进行执法检查或调研。二是做好信访工作。今年以来,常委会机关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件1102件(次),其中来访705起1388人次。内司部门转司法机关办理62件,其中限期报告办理结果的10件;信访部门督办信访事件61件,从中筛选立案22件,目前到期53件,结案53件,结案率为100%,较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我们还坚持月统计、季分析制度,上半年填报信访统计表7期,编发《洛阳人大信访》3期,为常委会领导提供了客观真实的信息。
    (四)在规范行使决定权方面。制定《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是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之一。3月份,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分赴外地城市进行调研。4月份,成立起草领导小组,组建起草班子,起草了规定草案初稿。先后分别征求了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意见、“一府两院”意见。5月份,以常委会党组的名义正式向市委报告。其间,主任会议4次讨论修改。在报经市委原则后,6月20日,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规定。
    (五)在人事任免工作方面。半年来,接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辞职1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辞职5人,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领导人员8人、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14人次、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6人;补选郭庚茂同志为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六)在代表工作方面。一是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将《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蔬菜生产一体化建设的议案》、《关于合理安排、科学规划、分期治理,加快洛河生态建设步伐的议案》和《关于加大洛河治理力度,加快生态洛河建设步伐的议案》、《关于在我市陇海铁路以北地区建设污水处理厂的议案》交常委会研究处理。会后,主任会议及时专题研究,分解明确责任。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认真调研论证,提出调研报告。2月下旬,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别听取并审议了关于三项议案的调研报告,对第1、2件代表议案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决定将第3件代表议案代表转为代表重点建议,一并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目前,市人民政府已着手进行研究办理。二是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16件。会后,常委会有关部门及时疏理分类,召开交办会议,交由“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办理。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将《关于建议将涵谷关修复工程列入2008年重点工程》等6件作为重点督办建议,交由市政府重点办理。5月下旬,常委会有关部门组织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抽查。目前,216件代表建议已按要求全部答复代表,从代表反馈意见看,满意率为100%。三是积极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前,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进行集中培训和视察。坚持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别到各县(市)区走访联系代表,了解代表工作生活状况,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坚持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共邀请省、市人大代表19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先后组织人大代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家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情况、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旅游业经营体制改革等进行了视察和调研,对相关工作提出了一些改进意见和建议。
    (七)在人大宣传工作方面。一是加大新闻媒体对常委会工作的宣传力度。在继续做好市级新闻媒体对市人代会、市人大常委会报道基础上,将市人大常委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在市级媒体上全文刊登、播报,对主任会议的重要内容进行报道,较好地保证了人民群众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知情权。二是办好《洛阳人大》刊物。半年来,共编印《洛阳人大》3期。三是创办《洛阳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人大网站是宣传民主法制的重要平台。2月份,常委会组织赴省内外学习借鉴办站工作经验。主任会议对网站建设高度重视,两次专题进行讨论,研究确定了建立方案,并成立“洛阳人大网站”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落实网站建设与管理有关事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5月8日,网站正式开通。我们高起点、高标准、一步到位地建设好洛阳人大门户网、机关内网和办公楼大厅电子显示屏。从网站开通运行情况看,总体情况不错,在宣传人民代表制度、弘扬民主法制精神、展示人大良好形象、加强与人民群众联系、了解社情民意、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都取到了很好的作用。
    (八)在坚持党的领导、推进市委中心工作方面。一是督查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3月份,常委会组织8个督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队,分别深入到15个县(市)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督查市委人大工作会议落实情况,对进一步做好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常委会党组将督查情况向市委作了汇报,并就进一步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建议,以此推动全市两级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二是完成市委交办的各项任务。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先后对如何加快城中村和城郊村改造、解决城市污水治理和污染物排放、加快服务业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更好地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和扩大招商引资、发展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新区失地农民及进城务工人员生活保障、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和土地规模化经营等进行调研,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意见和建议,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认真做好协调和督查工作,分别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市直有关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大华重型机械公司、唐宫西路、五女冢路等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和我市农村地区环保工作开展情况、防汛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对影响我市市区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的各种因素进行执法检查,对中国南车集团洛阳机车厂等十个重点污染排放企业进行跟踪督查;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常委会领导轮流到市信访局接受人民群众来访,听取人民群众诉求,协调解决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九)在机关自身建设方面。一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按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学习十七大会议精神计划方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研讨活动。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和落实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党纪、反腐倡廉教育,开展“当好先锋促发展,我是党员我承诺”活动,组织签订廉政承诺书、党员承诺书等,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强化廉政意识和艰苦奋斗意识。三是组织向地震灾区献爱心活动。机关先后两次组织向地震灾区捐款,共计55100元;机关全体党员踊跃交纳特殊党费,共计13余万元。这两项工作我们都走在市直机关的前列,捐款、交纳特殊党费总量也位于市直机关前列。四是加强对外联系和交流。常委会先后接待了匈牙利宪法法院代表团,俄罗斯陶里亚蒂市杜马代表团,日本缰原市议会友好交流访问团、冈山市政府代表团、冈山县议员代表团等来洛访问;参加了全国性区域城市人大工作研讨会,分别就贯彻落实监督法、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新时期地方人大工作等课题与其他城市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探讨。组织召开省辖六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五是做好机关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开展驻村对口帮扶工作,机关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负责对丰李镇山底村对口帮扶工作。认真做好文秘工作,编发常委会《公报》2期,《人大工作》1册,《调查与视察》6期,《主任会议纪要》8期,《大事记》5期,《工作动态》70期;严格落实保密规定,加强机要文件和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印章管理与使用;强化机关督查督办工作,促进有关工作落实。细心做好老干部工作,在做好老干部日常服务工作的同时,坚持走访慰问老干部制度,积极组织老干部参加集体学习、比赛、考察、观光等活动。热心做好接待工作,上半年共接待外地客人249批,2204人次,其中接待国家级领导人4人,省部级领导35人,厅局级207人。精心做好各项行政服务工作,认真落实财务管理各项制度,严格机关财务日常开支审核,积极开展节能降耗活动;认真抓好车辆管理,实行燃油消耗公布制度,加强司机队伍的教育管理,较好地保障了机关工作用车和行车安全;规范办公楼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积极组织水电、楼体、空调等维修保养工作,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
    总之,上半年以来,我们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通过机关全体同志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此,我代表常委会党组成员向机关全体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常委会机关的工作还存在差距、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监督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监督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拓展,监督的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创新,特别是备案审查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常委会机关自身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人员素质与工作需要还不完全适应,工作效率和执行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予以解决。
    二、下半年主要工作任务
    同志们,现在离年底还有5个月时间,完成全年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主要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抓好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组织开展好“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活动时间紧、要求高。我们一定要认真落实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一步一步扎实推进。通过大讨论活动,切实转变学风,形成虚心好学、学习光荣的良好风气;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形成以大局为重、团结协作、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的良好风气;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形成主动工作、狠抓落实、一抓到底、抓出实效的良好风气,不断提高常委会机关服务和工作水平。
    (二)突出重点完成年度立法工作任务。年底前要完成对洛阳市隋唐洛阳城保护条例、洛阳市水资源管理条例、洛阳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审议工作,力争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完成对龙门石窟景区保护管理条例,偃师二里头、商城遗址保护条例,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城市规划条例(修订)的调研工作;组织对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进行考察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编制好下一届五年立法规划和2009年度地方立法计划。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一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主要内容是听取和审议建设项目审计工作、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本届以来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二是深化计划、预算执行和审计工作监督。主要内容是依法审查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三是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听取和审议关于对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组织开展对村级道路养护管理条例和县乡公路养护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四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落实备案审查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对规范性文件要归类备案,常委会相关部门做好对口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五是进一步落实监督工作公开原则。按照监督法有关规定,及时将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有关情况,通过主要新闻媒体、人大网站、常委会公报等媒介向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六是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做好日常接访工作,落实信访事项5日转出制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3次以上的重信重访案件和复杂疑难案件定期进行专门研究,协调解决问题;举办全市人大信访干部业务培训班,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组织对基层人大信访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及时报告和通报人大信访信息。
    (四)认真落实《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加强与“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的联系,了解市委中心工作和市人民政府主要工作部署,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活动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适时作出相关决议决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应及时提出对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意见和建议,主任会议要对各工作机构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严格把关,力争使重大事项决定符合党委意图,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
    (五)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要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和“一府两院”的沟通与联系,交流人事任免信息,及时了解人事动态,通报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时间。认真做好对拟任命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工作,为主任会议讨论人事任免事项提供可靠依据。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增强拟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公仆意识。按照省人大常委会部署,做好换届选举的调研工作。根据市委的安排,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扎实做好代表工作。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走访联系代表制度,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进一步加大对代表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力度,组织人大代表抽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认真落实《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重点建议和代表不满意建议办理情况的评议办法》等制度,重点督办主任会议确定的重点建议,适时听取专题汇报。认真开展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组织人大代表对新农村建设中土窑洞、危土坯房和草房改造,交通扶贫,城市公共交通的规划、建设工作等进行视察或专题调研。同时,要做好为全国和省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的服务工作,安排好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工作。
    (七)做好人大宣传和调研工作。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宣传报道,加强对人大常委会重要活动和代表执行职务的经常性宣传。继续办好《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公报》、《洛阳人大》、人大网站等。组织对城市新建物业小区计划生育、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及城乡居民医保落实、公用服务价格监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预算审查监督和部门预算编制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为指导相关工作开展和常委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同志们,让我们在中共洛阳市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实现洛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