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人大常委会“五项措施”抓实信访工作

2008-08-15

    近年来,乐陵市人大常委会把加强信访工作做为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不断建立完善制度措施,加大依法督办力度,有效的促进了信访案件落实,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
    该市人大常委会在认真总结多年来信访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初步建立完善了以“预防为主,规范处理,督办落实”为主要内容的五项制度措施。
    首先是充实完善了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信访室、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对人大信访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二是研究出台了《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暂行办法》,对人大常委会机关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运行机制,加强信访工作制度建设,加强规范信访工作办理程序,提高信访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同时,建立完善了以人大常委会为首,吸收“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人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一般每月一次,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了解有关部门对人大机关交办信访案件处理情况,提出有关的工作意见、建议,对信访中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常委会分管主任报请主任同意后,可既时启动组织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落实措施,达到特事特办特效的目的;
    三是建立推行人大常委会领导信访工作调研、定期公开接访等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每月开展一次调研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查民情、解民忧、办实事,对发现的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把各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通过人大常委会领导定期公开接访,畅通了信访渠道,强化了案件办理力度,促进了信访工作的开展;
    四是建立规范了以信访受理登记、信访办理时限、督办反馈等办理程序,对人大机关爱理的信访案件依据要求及时交办、转办,对实行重点督办的案件,由常委会主任签发,法制委负责督办,并定期向常委会主任报告办理情况,对在办理时限内未能办结的,常委会主任会议将启动质询程序将进行重点督办,直至案件办结;对已办结的案件及时向信访当事人反馈,听取信访人的意见,确保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对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案件由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重点研究、重点督办,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办理情况,听取上级的意见、建议,及时高效的抓好办理落实;
    五是建立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度,明确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查院主要负责人为信访案件办理第一责任人,对信访案件办理不力,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责任事故的,人大常委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依法维护办信工作,确保办信实效。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