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人大:创新措施提高审议质量

2008-08-19

    为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促进审议意见落实,德州市人大常委会采取了“六个结合”的创新举措,取得较好成效。
    中心发言和自由发言相结合。审议时,由相关工委负责人、部分委员和分管副主任作中心发言,其他组成人员自由发言。
    审议与视察相结合。根据会议议题的有关内容,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会前视察,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相关工作的了解,使所提意见、建议符合实际。
    审议与询问相结合。每次常委会会议上,“一府两院”负责人及与议题相关的政府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听取审议发言,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相关问题的询问。
    审议人事任免案与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相结合。为提高任命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人大意识,除了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命外,还要求拟任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将不予任命。
    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言与“一府两院”负责人表态发言相结合。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言后,“一府两院”负责人还应就相关议题作表态发言,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审议意见的通过与跟踪督查相结合。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就相关议题的审议意见进行表决通过,并明确由相关工委进行跟踪督查,重要议题还需向常委会汇报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以促进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鲁维生)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8-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