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夷陵人大创新“五制”模式 增强监督活力

2008-08-19

    近年来,宜昌市夷陵区人大常委会把监督工作作为人大常委会各项法定职责的重中之重,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计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探索创新了监督工作“五制”新模式,焕发了监督工作新的活力,使监督工作有声有色。
    确定监督议题实行两上两下社会广泛征集制。该区人大常委十分重视监督议题的确定工作,逐步形成了“两上两下”新机制,切实做到了监督关口前移。即年初由常委会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拟定监督议题初稿(一下),报主任会议初审(一上),主任会议研究后,形成征求意见稿,发往乡镇(街道)人大及“一府两院”和区直各单位征求意见(二下),征求意见稿经主任会议再次研究后,由主任会议决定提交常委会会议通过(二上),最终形成正式监督议题。2007年监督法正式实施后,常委会在“两上两下”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宽了监督议题的来源和渠道,从三个层面向社会广泛征集议题。一是向广大人大代表和各级人大工作者征集;二是向各乡镇(街道)、“一府两院”及区直各部门征集;三是利用广播、电视及网络等现代传媒手段将人大监督议题的征集至于社会广角之中,发动全区人民群众为人大监督议题出点子、提意见。2008年初,该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以上途径共征集电力、金融、土地、社会稳定、计划生育、柑桔产业发展等经济发展瓶颈、社会公共事业和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的议题共200多个,通过“两上两下”程序该区人大常委会将其中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涉及面广、影响面大且关系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21个专题纳入了2008年的监督内容,使监督议题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大大提高。
    规范监督程序实行制度流程约束制。监督程序在一定意义上讲具有明显的刚性特征,监督法对监督程序进行了非常细致的规定。为使人大监督程序与监督法顺利对接,该区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上半年,组建专班对过去所有的制度进行了清理,对不符合监督法精神的进行废除和修改完善,对与监督法精神相一致的进行深化和细化。及时废止了常委会评议工作办法,修订了议事规则等8项工作制度。同时,为使常委会的监督程序更加明确、简洁,具有可操作性,常委会在监督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制定了《听取和审议报告》等5项工作流程,并认真组织实施,将监督工作创新为制度化、流程化管理,使常委会的监督程序更趋完善,有章可循。
    优化监督质量实行三审会审意见交办制。该区人大常委会长期坚持开展会前调查、视察和执法检查,会中实行集中审议、中心发言,会后进行审议意见交办,对监督质量进行了全程把关。以审议意见的形成和交办为抓手,实行“三审会审意见交办制”,即在常委会会议上,常委会委员及应邀参加的人大代表积极发言,对“一府两院”的报告进行充分审议,特别是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措施在审议中要形成主流观点;常委会会议结束后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举行会议,初步议定审议意见讨论稿;讨论稿提交主任会议研究审定后形成正式审议意见,向“一府两院”交办。监督法实施以来,常委会共向“一府两院”交办了13件表述准确、事由关键、切中要害的高质量审议意见,支持和督促政府在民生民权、经济发展、公共事业等方面作了大量的改进,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去年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全区劳动就业再就业及社保基金征缴和使用情况的报告》,经“三审会审”后,向区政府交办了加强乡镇劳动保障队伍和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行力度、归还社会保险费等审议意见。区政府经过专题研究,落实建立了劳动保障队伍和基层服务网络体系,每个乡镇配备1-2名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村一级落实1名劳动保障协管员,并落实了相关经费保障;针对部分企业不落实职工社会保险的问题,加大了劳动保障执法力度,建立了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诚信等级评定制度,约束企业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切实保障职工的劳动权利;对借用社会保险基金用于支持企业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区政府积极制订还款计划,计划在5年内将570万元逐步还款到位。
    强化监督效果实行三督办三不放过票决制。该区人大常委会十分注重监督实效,坚持听取一项报告或视察一项工作,就提出一些意见建议,督促“一府两院”改进一方工作,从而解决经济社会和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一批问题。在督办审议过程中实行全程督办、跟踪问效的“三督办三不放过票决制”。即相关工作委员会督办、主任会议督办、常委会现场督办;对交办意见的研究落实情况不向常委会报告的不放过,交办事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不放过,对交办意见研究落实情况的报告实行票决制,报告在常委会会议上票决通不过的不放过。2007年,该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中小企业促进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后,针对调查中反映的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尽快出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融资体系建设的审议意见。审议意见交办后,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分管领导多次就办理情况与区政府协调沟通过,对办理不到位的决不放过,经再三督办,促使了《夷陵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的出台,制定了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措施。确定每年由区财政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完善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为中小企业繁荣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2005年,该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办理结果不满意,在无记名电子表决过程中否决了该报告,促使区政府对审议意见进行了再次办理,经过认真扎实的整改落实,审议意见所提问题全部办理到位,最终,区政府再次办理该审议意见的报告在常委会上获高票通过。
    明晰监督内容实行监督过程全程公开制。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在监督工作中该区人大常委会始终贯彻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从监督议题的确定、会前调查、会议的召开到审议意见的督办、审议意见的落实实行全程公开,公开形式采用广播电视、网络及视频、期刊公报和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调查视察和列席会议等形式。在宣传手段上,网络因其传播速度快、信息量大、方便查询等优势成为常委会监督公开的主要手段。该区人大常委会早在2005年就创办了《夷陵人大信息网页》,经过四年的精心打造,历经多次改版、扩容、升华后,目前包含有“监督视、代表素描、人大公报、访客留言”等精彩栏目10多个。该网页已成为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个缩影,也是实行监督公开与对外交流的一个重要平台,使人大监督变得更加公开透明,贴近百姓,进一步提高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魏学军)

来源:中国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