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柳生副主任到偃师调研二里头遗址和商城遗址立法保护工作

2008-08-21

    8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柳生带领教科文卫工委、市文物局、市法制局等有关人员到偃师调研二里头遗址和商城遗址立法保护工作。首先进行了实地考察,之后,听取了偃师市政府关于大遗址保护工作的汇报,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文物专家座谈,征求对两处遗址立法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从汇报看,偃师二里头遗址和商城遗址是中华文明和文化的重要起源与发展阶段的重要遗址。它的考古发现极大的推进了对中国古代历史及传统文化的研究,是我国考古学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探讨中国古代国家形成、文明的起源、都市的兴起与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2005年,两处遗址被列入国家“十一五”重点保护的大遗址项目。偃师市政府为做好两处大遗址重点项目的保护,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指挥长的大遗址保护工程指挥部,协调各方关系,研究与项目相关的重大事项;二是编制完成了《偃师市二里头遗址和商城遗址保护规划及保护展示详规方案》;三是对两处遗址进行了大规模抢救保护,同时,对其周边环境进行了全面治理,并注重把大遗址保护展示体系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向社会公众展示其所具有的历史文化价值;四是目前正加紧对商城遗址的各项保护展示工程进行施工。
    李柳生副主任充分肯定了偃师市大遗址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下一步两处遗址进行立法保护提出要求:一是偃师作为文物大市,古遗存多,要处理好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展示的关系,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思路要宽一点,并放在偃师市的大旅游里去做,通过好的创意,打造偃师旅游品牌,做到既要保护文物,又要造福子孙后代。二是立法要有程序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洛阳市偃师二里头遗址和商城遗址保护条例》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调研项目,通过调研等各项前期工作,看其是否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三是争取将其列入2009年市人大常委会正式立法计划。偃师市政府要真正做好牵头工作,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立法任务。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