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依法任命九名嵩县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2008-08-23

    3月28日,在嵩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嵩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何广政等九名同志为嵩县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这次人民监督员选任是根据上级检察院有关指示精神,由县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检察院通过确定名额、发布公告、推荐报名、综合考察、确定人选等选任程序,严格把关,层层筛选而确定的。九名拟任人选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民主人士、企事业单位,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刘文耀 万建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