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坚持以“争先创优”活动为载体指导乡镇人大工作

2008-08-23

    近日,嵩县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对“争先创优”活动实施方案进行了第三次修订。方案详细规定了先进人大主席团、先进代表小组、优秀人大代表、优秀人大工作者的条件和具体的量化指标,并规定了严密的考核方法和评比、奖励办法,从而使该方案更加完善,更具有可操作性。近几年来,嵩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建立经常性的激励机制,在全县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并以此项活动为载体指导乡镇人大开展工作,使乡镇人大工作年初就有了明确的目标,也使县人大常委会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具有规范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而有力地促进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
                     (刘松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