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008-08-23

□  张志远
  2007年11月13日,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并印发了《中共洛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今年3月4日至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8个督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振义,副主任郭栋、李柳生、伏秀霞、杨玉龙、石海钦、吴喜照,分别带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相关工委、室的主任、副主任及其他工作人员,深入全市15个县(市)区和高新区,对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督查。
  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各县(市)区党委、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及时传达学习会议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大落实力度,积极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制定党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结合各自的实际提出贯彻落实市委《意见》的具体措施,解决人大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取得了初步实效。
  一是各县(市)区党委、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及时传达学习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对做好人大工作的认识。通过学习,党委对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职责更加清楚,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更加清晰,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定职权更加明确,形成了尊重、理解、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深入调查研究,积极筹备召开县(市)区委人大工作会议。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时向同级党委建议召开本级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绝大部分县(市)区党委经认真研究,决定召开本级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制定本级党委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认真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目前,各县(市)区中已召开县级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的有8家,计划5月份以前召开的4家,尚无计划召开的3家。三是注重工作实效,协调解决好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党委认真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规范常委会内部机构设置,目前,已经落实6委2室或者相当6委2室机构设置的8家。另外,多途径解决了县级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少的问题,加大了对人大机关干部的培养、交流和使用的力度,改善了人大常委会办公条件,提高了人大代表活动经费,进一步加强了乡镇人大主席团建设。
   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的召开,极大地促进了全市各级党委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解决了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进了全市人大工作的开展。但是,从督查情况看,各县(市)区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还不够平衡,还存在一些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如:县级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员编制不能适应人大工作的需要;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还未落实到位;老干部工作压力大;人大常委会干部交流使用力度较弱。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振义在督查中指出,各级党委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支持人大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核心作用,高度重视,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要注重实效,切实帮助人大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级人大要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观念,自觉接受和依靠党的领导,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自觉性;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人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