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讲话精神 把握工作重点 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2008-08-23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常振义
 
  1月25日,省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光春同志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我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扩大会议,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和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徐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论述精辟、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和指导性。讲话通篇体现了人大工作为人民的理念,明确了我省人大工作的重点,指明了人大工作的努力方向,是指引今后人大工作开展的一篇十分重要的讲话。对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我结合市人大工作实际,谈点感想和体会。
  一、增强五种意识,把握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
  徐光春书记在讲话中提出,人大工作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法制观念、民主观念。这是对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在人大工作中不断强化五种意识。
  一是增强党的领导意识。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前提和根本保证。人大的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这就要求我们在人大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认真贯彻党委的决议决定,自觉维护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要紧紧围绕党委中心任务制定工作计划,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和报告,取得党委原则同意后,通过法定程序贯彻落实好党委的决策部署。
  二是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根本任务,是党和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殷切希望。我们要善于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按照十七大提出的扩大人民民主、发展基层民主的要求,不断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加强对行政权和司法权的监督,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三是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要求人大工作要始终把握大局、围绕大局、服务大局,切实把本地工作重点作为人大工作的重点,正确处理好与“一府两院”的关系。人大监督的终极目标是通过必要的制约和支持,与“一府两院”形成良性互动,建立起和谐稳固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权力机关按照人民的意志行事。因此,要从工作目标的一致性出发,努力做到监督到位、支持有效,实现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统一,形成协调一致、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工作合力。
  四是增强人民群众意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是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只有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好地代表人民,才能使人大工作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在工作中,我们要时刻牢记人民的期望和代表的重托,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扎扎实实、尽职尽责地做好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忠实代表民意,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将人大常委会工作向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是增强改革创新意识。人大工作是一项法律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但这并不意味着人大工作就应该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同样需要开阔工作视野,不断改革创新。我们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把握发展规律,跟上时代步伐,更新工作理念,创新履职方式。要找准人大工作的立足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正确处理理论与实践、继承与发展、依法履职与制度创新三者之间的关系,积极探索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使人大工作始终保持蓬勃生机和活力。
  二、突出三个重点,依法履行人大常委会职能
  人大常委会工作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依法履行人大常委会职能。
  (一)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行使好地方立法权,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四个文明”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届以来,我市人大常委会已制定地方性法规15部,为推动我市经济发展、促进城市管理、加强环境和资源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在立法过程中,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在努力提高立法质量上下功夫。一是推进民主立法。公开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制定好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每年选择1至2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法规草案,经常委会一审后在《洛阳日报》全文刊登,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地方立法工作。二是增强立法科学性。常委会有关工委参与立法的全过程,在法规草案的起草阶段就注重克服部门利益倾向;建立地方立法咨询制度,聘请部分法律专家、学者为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三是突出地方特色。本届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绝大部分都是创制性立法,如:洛阳市县乡公路养护条例、陆浑水库水质保护条例、企业职工民主权力保障条例、洛浦公园管理条例等,都紧贴洛阳实际,具有浓厚的地方特色,部分法规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二)以增强监督实效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徐光春书记在讲话中提出:“要按照监督法的要求,紧紧围绕增强监督实效这一中心环节,加强对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努力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这为人大开展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近年来,我们努力做到监督之前学好法,监督程序遵循法,监督意见符合法。监督工作始终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展开,把着力点放在推进重点工作、促进市委决策部署的落实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在“讲正气、树新风、建绩效”主题活动中,市委分析认为,全市行政执法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严重影响了洛阳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必须下力气全面加强和改善。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市委的要求,成立了行政执法工作督查组,由一名副主任牵头负责。我们首先召开了督查工作动员大会,全市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作动员讲话。督查组深入到有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的法院、检察院、监察局、法制局进行调研,了解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情况,初步明确我市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然后组织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进行检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在综合分析调研和检查结果的基础上,确定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为重点督查对象。与此同时,召开行政执法经验交流会,由工商局、公用事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会上介绍行政执法工作经验,树立先进典型;负责执法检查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就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本月下旬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行政执法情况报告。目前,各行政执法单位正根据督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和规程,认真落实整改。我们将继续关注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工作,以推动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委决策在各部门各单位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三)以发挥代表作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基础。近年来,我们按照“抓好一个基础、搭建两个平台、完善三个机制”的思路,进一步强化代表工作。抓好一个基础:就是组织好代表的学习培训。去年7月,我们根据县(市)区人大刚换届的实际情况,组织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新进市人大常委会工委、室的主要领导同志到北戴河进行培训,在市委党校对乡镇人大主席进行了全员培训,提高其履职能力。搭建两个平台:一是搭建信息平台,在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寄送学习资料等做法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人大网站建设,建立网站代表服务专区,开设代表电子信箱,加强代表之间、代表与常委会之间的联系。二是搭建代表活动平台,以代表小组为依托,加强对代表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丰富活动形式,增强活动实效。完善三个机制:一是完善代表议案和建议督办机制,以“促进工作、解决问题、代表满意”为目标,强化细化各项措施,加强督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人大代表对代表建议办理满意率连续两年达到99%。二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建立代表实绩档案,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及时表彰先进,激发代表执行职务的积极性。三是完善服务保障机制,按照代表法和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代表活动经费,从物质、时间和制度等方面,保障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
  三、实现四项突破,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在保证各项工作整体推进的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总体水平,我们在制定2008年度工作要点时,确定今年要在4个方面取得突破,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第一,制定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取得突破。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之一,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具体体现。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对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增强决策的科学性,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早在1989年9月,我市就制定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行使决定权的暂行办法》,后因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而被废止。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广大人民群众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有了新的认识,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呼声越来越高。近年来,我们虽然也作了一些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些成果,但该项职权的行使与宪法和法律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与立法权、监督权、选举和人事任免权的行使相比,还不够规范。因此,尽快制定相关规定,促进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的制度化、规范化非常必要。今年3月份,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3个调研小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带队,分赴南方12个省近30个城市,就人大常委会如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进行调研,详细了解各兄弟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重大事项界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的制定及执行等方面的情况,收集了大量的资料。4月1日,调研小组向主任会议汇报了调研情况。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起草领导小组,由我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郭栋、石海钦副主任为副组长;下设起草班子,由董平海秘书长负责,承担起草具体工作。我们已于4月中旬拿出初稿,领导小组和主任会议分别进行了讨论,形成征求意见稿,我们将分别召开不同类型座谈会,广泛征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意见。主任会议再次讨论,形成送审稿,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经市委常委会审议并原则同意后,计划于6月份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下半年实施。
  第二,建立洛阳人大网站,在人大宣传工作方面取得突破。人大网站是宣传民主法制的平台,是展示人大形象的窗口,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是了解社情民意的渠道,是提高工作效率的载体。近年来,部分兄弟城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建立了人大网站,促进了人大宣传工作,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建立《洛阳人大网站》。为高起点建好洛阳人大网站,今年2月,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王卓林带领有关人员,赴郑州、焦作、宜昌、襄樊、十堰等市进行考察学习,借鉴办站成功经验。主任会议对网站建设高度重视,两次专题进行讨论,研究确定了建站方案,决定成立“洛阳人大网站”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落实网站建设与管理有关事宜。我们计划高起点、高标准、一步到位地建设好洛阳人大门户网、机关内网和办公楼大厅电子显示屏;网站管理实行分栏管理、授权维护、二次审核、统一上传的方式。目前,已与洛阳网通下辖的志同网络公司签订了网站建设合同,完成了网站设计开发,做好了网站首页设计,拟定了网站管理办法,明确了网站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常委会机关各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正在收集整理首批上传资料,预计5月上旬将开通,正式投入使用。
  第三,成立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方面取得突破。人大常委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新形势下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要求,也是宪法和法律早就规定的一项监督内容。从我国宪法确定的监督体制来看,上级人大与下级人大之间,人大与同级“一府两院”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上级人大有权撤销下级人大作出的不适当的决议、决定,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同级人民政府作出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但是,由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缺乏必要的程序规范,备案审查工作落实还不到位。为进一步做好该项工作,我们积极争取,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增设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具体负责备案审查工作。今后,我们将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规定,完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明确备案审查标准,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力度,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
  第四,以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为契机,在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方面取得突破。为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推进我市人大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积极建议,2007年11月,市委组织召开了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会上,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连维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振义,常务副市长吴中阳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印发了《中共洛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会后,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一是加大了干部交流使用的力度,内司工委副主任调任宜阳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农工委副主任调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纪检组长,提拔人事教育科科长任人事代表工委副主任。同时,从其他党政机关调入3名年轻的副县级干部到人大机关任职。二是核增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新增1个正县级机构、6个正科级机构、8个行政编制。即: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与教科文卫工委分离,单独设立民侨外工委,为督促各县(市)区认真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8个督查小组,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队,常委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各工委室主任参与,于3月4日、5日分别深入到15个县(市)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展开督查。4月1日,各督查小组分别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了督查情况。从总体上看,大部分县(市)区贯彻落实工作行动迅速、部署及时、组织严密、落实到位,协调解决了县级人大常委会存在的一些困难,落实了《意见》关于县级人大常委会一般设立6委2室的规定,县级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得到进一步规范;多途径解决了县级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员编制偏少的问题;加大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交流使用的力度;大幅度提高了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大多数县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执行省规定标准的上限,达到800元以上,最高的达到1000元;乡镇人大主席团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绝大多数乡镇人大主席团设有专职主席或者专职副主席,配有专职工作人员。对于督查情况,主任会议决定,一是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或以市人大常委会的名义向市委汇报;二是以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名义联合向各县(市)区发通报。同时要求,根据督查分工,继续跟踪督查各县(市)区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情况,重点抽查目前落实尚不够到位的县、区,以此推动全市两级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为实现全市人大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