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代表工作实效 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偃师市人大常委会

2008-08-23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的一系列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发挥代表主政作用、提高人大工作实效的重要途径之一。去年换届以来,偃师市人大常委会更加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代表建议办理的时效和质量得到明显提高:截止今年二次人代会召开,一次会议以来的63件建议(其中闭会期间4件)中,办结、基本办结和正在办理的40件,占63.5%;列入长期规划的20件,占31.7%,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办理的仅有3件。有效办理率95.3%。
  一、明确工作重点,保证代表主政条件
  知情知政是代表提出建议、发挥主政作用的基础和前提,渠道畅通则是其必要条件和保证。围绕知情知政,我们一是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坚持每次会议都安排代表列席,并注意人员轮换,力争让多数代表有机会列席会议。至今,本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1次,列席常委会会议的省、洛阳市和我市代表达63人次。二是认真组织人大代表参加视察、检查活动,保证其知情、知政和主政权。换届后,共组织各级代表220余人次参加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和检查活动。三是认真组织代表搞好人代会前调研。做到在人代会召开一个月前将会议通知送达代表,在提出农业、新农村建设、教育卫生等视察调研的建议方向的同时,指导各单位搞好代表视察调研服务,为代表掌握全面情况创造条件。围绕畅通渠道,我们在做好人代会立案、闭会期间热线电话受理工作的基础上,于去年8月份建成了偃师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偃师人大网》,搭建了代表建议提出的网络平台。目前,《偃师市人大常委会代表网上建议受理办法》正在积极酝酿之中。
  二、抓好三个环节,保证代表建议质量
  提出建议是人大代表发挥主政作用的一种重要形式,人大工作能够取得的实际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受代表所提建议的质量影响。以提高代表建议质量为中心,我们一是努力提高代表履职意识。通过人大知识培训、教育代表强化职务意识和主政意识等途径,激发代表履职主观能动性,以解决“有人提”的问题,使代表建议的数量有了保证。二是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在保证代表知情知政权的基础上,不放过包括视察前培训等任何一个专项工作知识培训的机会,提高代表们关注经济、社会事业的本领,让代表们明白自己应该在哪个环节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同时,注重议案和建议相关知识培训,让代表们明白二者区别,不至于相互混淆,提高所提事项的立案率。通过努力,解决“提得好”问题,使代表所提建议质量有了保证。三是努力提高建议审理水平。人代会召开前,组织拟提名的大会议案建议审查委员会相关人员重点听取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帮助他们全面了解市情民意,为大会审理做好准备,有效解决了“立的准”的问题。通过以上努力,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所提议案、建议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了明显提高,加上今年人代会提出的37件建议,代表们在两次人代会及闭会期间共提出建议100件,内容涉及工业、农业、农村建设、社会治安、教育、卫生等各个方面,具备了方向准确、群众急需、操作性强的特点。
  三、完善工作方式,增强建议办理实效
  代表建议办理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时效性都很强的工作。为切实提高办理工作实效,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靠前监督,确保办理方案合乎民情。为确保建议承办部门的办理方案合乎民情、体现民生,我们确定了“靠前监督”的建议办理工作监督思路。所谓“靠前监督”,就是市人大常委会要在承办部门制定建议办理方案之时就展开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办理方案与代表预期的差异,并通过协调、监督等形式促成二者的一致,使建议办理方案尽可能合乎民情。例如去年确定的“市区兴隆东街改造”建议,最初承办部门因财政资金紧张而提出暂缓办理。常委会在认真组织调研、认识到广大群众对该工程的迫切需要的基础上,积极与市政府有关领导沟通,使该工程正式立项,并于8月中旬顺利竣工,该项建议的领衔人、建议联名代表和周边群众均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2、重点建议重点监督,强化建议督办。为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按照《偃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的规定,我们注意通过专题督办、听取汇报、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同承办单位的联系,及时了解建议办理进展情况,注意发现办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并确定为重点监督对象,使督办工作更具有针对性;通过接待代表、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方式听取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及时形成常委会会议意见、决定等向政府及具体承办部门书面交办,有效增强了建议督办工作力度,加速了建议办理进程。例如去年立案的“市区火车站东街改造”建议,拆迁任务、资金需求十分艰巨,因此虽有两届代表连续提出,均未能通过立案,去年虽然立案,但拆迁、资金的难度依然存在,工程进展缓慢。了解到这个情况,我们将本建议列为重点建议进行专门督办,常委会主任与政府市长、分管副主任与政府主管领导及时就办理情况交换意见,得到了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市长和常务副市长经常督促过问办理工作,并将重点事项列入市政府《政务督查情况》催促督办,使承办单位对此项工作更加重视,工程进度明显加快。截止目前,一、二期工程已经竣工。
  3、代表跟踪督查,保证建议办理质量。代表视察既是代表履行职务的主要形式,也是促进“一府两院”工作的重要途径,我们在工作中高度重视并注意通过人大代表的积极作用推动工作。围绕去年人代会建议的办理落实,偃师市人大常委会专门于2007年10月下旬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有针对性地视察了部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视察活动采取市人大常委会、承办单位和提建议代表“三见面”的办法,重点督促解决问题。代表们先后视察了《关于规范部分路段限速标志》、《关于改造府佛路西口孜段》、《关于火车站东街改造》、《关于兴隆东街整修》等建议的办理情况,认真听取承办单位办理情况汇报,进行实地查看,面对面听取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的反馈意见。通过视察和对话,代表们的意见得以充分表达,要求承办部门在听取代表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办理工作中的不足,切实提高了建议办理质量。例如“府佛路西口孜段”改造工程,几次视察中,代表们先后发现了关于道路宽度、设计承载能力、设计级别标准等细节方面存在的问题。每有新的问题提出,有关方面均不等不拖,现场研究解决方案并现场作出决定,保证了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果。2007年8月底前,总投资89万元、执行三级标准、全长1.5公里的改造工程建成通车,解决了严重影响府店山区1.3万群众生产生活的行路难问题。
  4、认真办理网上建议。随着信息化的普及应用,网络以其方便快捷的特点愈加为公众所接受,一些代表和群众也都以网络表达意愿、提出建议。由于我们的网上建议受理相关办法尚未正式出台,我们现在的处理原则是代表建议和群众意愿一视同仁。作为新生事物,网上建议虽然没有法律定位,但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同样重视,处理的原则只有一个,就是顺应民心、解决问题。《偃师人大网》于去年8月底开通,我们一直注重就代表和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对有关单位进行监督,及时解决了一些问题,如针对市民反映较为强烈的无牌机动车数量日增、影响市区交通安全的问题,经核实交办,市政府及市公安交管部门迅速行动,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改善了市区交通状况。《偃师人大网》开通以来,共接到人大代表及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230余条,其中反映相对集中的147个问题经协调督办后得到了妥善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和制定网上建议受理规定,使这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