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洛阳洁源沼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农村沼气建设项目贷款本息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为认真落实《洛阳市委关于加快农村沼气建设工作的意见》,加快全市农村沼气建设步伐,推进新农村建设,市政府决定由洛阳洁源沼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承建主体,对全市农村沼气项目进行建设。为缓解市财政压力,确保该项目顺利进行,拟通过洛阳洁源沼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向农业发展银行洛阳市分行贷款进行建设,市财政分年度就该项目贷款对洛阳洁源沼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补贴,并列入财政预算。
一、总体原则
该项目已由市政府立项,拟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采取公司化运作,通过银行贷款垫资建设资金,市财政对贷款金额本息进行补贴的办法进行。
二、项目实施主体
洛阳洁源沼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是经批准成立的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注册资金100万元,法人代表孙承都(市农村能源站站长)。公司主要承担农村沼气建设、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沼气服务体系建设。
三、项目实施范围和内容
项目实施范围为全市农村沼气建设规划区域,重点实施户用沼气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以沼气为主的循环农业示范村建设,财政资金主要对上述承建项目进行补贴。
四、项目资金安排
全市现有农村户用沼气35万座,计划2008年—2009年度再建设农村户用沼气15万座、大中型沼气工程1000座、发展农村沼气服务网点1000家、建设以沼气为主的循环农业示范村300个。其中,2008年建设户用沼气10万座、大中型沼气工程400座、建设农村沼气服务网点700家、建设以沼气为主的循环农业示范村100个,总计投资8470万元。为缓解市财政压力,拟由洛阳洁源沼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向农业发展银行洛阳市分行贷款8470万元,主要用于对农村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工程、农村沼气服务网点、以沼气为主的循环农业示范村项目给予补贴。
五、资金补贴计划
该项目贷款期限5年,自2008年度到2013年度,市财政分年度就该项目对洛阳洁源沼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财政补贴,并列入财政预算。补贴计划是:2010年至2012年每年补贴2000万元,2013年补贴2470万元(不含利息),该资金由市财政于每年12月底前拨付洛阳洁源沼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农业发展银行洛阳市分行开设的基本存款账户。8470万元所产生的贷款利息补贴列入市财政预算,由市财政按季度拨付洛阳洁源沼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农业发展银行洛阳市分行开设的基本存款账户。
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