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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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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二期(总第227期)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将我市农村沼气建设项目还贷资金纳入市财政预算的决议
2008-08-23
(2008年6月20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洛阳洁源沼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农村沼气建设项目贷款本息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将我市农村沼气建设项目8470万元人民币贷款本息还贷资金纳入市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