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2008年4月22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上
洛阳市环境保护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关心支持下,我市环保行政执法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污染防治为重点,以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服务意识、严格责任追究为手段,以五项专项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业园区综合整治;影响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刚玉、耐火材料、铁合金行业整治;淯河、伊河陆浑水库以上流域整治;化肥电力行业综合整治)为突破口,紧紧围绕全年环保责任目标,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通过内强素质,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一、2007年度环境执法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确保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落到实处
在贯彻落实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过程中,我们坚持求真务实优良作风,注重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一是成立了行政执法法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对执法工作实施有效监督。二是建立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全市环保专项行动和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实行法制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一把手”挂帅,党组成员分工抓落实。三是实行主管领导包案制度。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和信访案件实行主管领导包案,明确承办人员,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执法工作的时效和质量(如:开展一、二号环保风暴和矿山集中整顿等专项行动,实行主管领导包片包案,有效增强了抓落实的力度,使多年未解决好的重大污染问题等到了妥善解决)。四是完善了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并完善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办法》等监督考核制度,并把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和环境信访工作纳入执法考评,对在环境执法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及信访工作中负有过错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实行责任追究。
(二)树立大环保观念,广泛开展环保宣传,积极推动全民环保
为全面推动环保工作,我们坚持走群众路线,大力开展群众性环保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提高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为环保执法创建良好的群众基础和法制环境。
1、放手发动群众,大力开展群众性环保宣教活动。与市人事局联合举办了全市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电视竞赛活动,在洛阳电视台一套、三套展播,收到良好社会效果。针对洛阳大型企业多,影响力强的特点,组织全市30多家大型企业以“弘扬环境友好,担当社会责任”为主题,举办了“绿色的呼唤——洛阳市污染减排文艺汇演”。积极组织并持续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系列创建活动。截止目前,我市共命名绿色学校126所(其中:国家级2所,省级18所);绿色社区34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11个);绿色企业6个(其中:省级4个)。
2、主动面向公众,开展执法宣传。07年9月1日至10月15日,利用周六、周日集中开展了“环境大接访”活动,全市环保系统、信访系统、市政府纠风办直接面对公众开展环境信访、受理举报投诉、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等执法活动,宋殿宇副市长、市人大杨玉龙副主任、市政协张素环副主席亲临现场指导,此项活动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
3、抓住特殊时期,搞好主题宣传。利用“6·5”世界环境日、“4·22”世界地球日、“9·22”世界无车日等环保纪念日,积极开展环保主题宣教活动,制作宣传图板、印制环保科普、法律知识彩页在广场、街区向群众展示和发放,使群众警示教育、法治教育的效果得到突出体现,增强了公众参与环保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三)重视培训教育,努力打造高素质的环保执法队伍
我们始终坚持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环境执法队伍作为提高执法效能的治本之策,通过经常性普法教育和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一是抓好分级培训。结合环保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执法队伍建设的现状,通过召开全市环保系统法制工作会议的方式,抓好依法行政应知应会知识和基本工作技能的培训。市环境监察支队等一线执法单位结合自身特点,采取专家授课辅导,研讨交流,析案说法等方式,抓好专业培训。按照省环保局和市法制局的要求,抓好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二是加强以工带训。在环保系统内部,市环保局与各县(市)环保局对口部门之间均建立了业务联系,通过以上带下、对口互动的方式,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交流。三是坚持以考促训。要求执法单位每周开展一次业务学习,每半年进行一次业务考试,成绩纳入年终考核。四是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努力树立环保执法良好形象。在执法实践中,坚持“以人为本”的行政理念,自觉把文明执法的各项要求贯彻到和谐洛阳建设中,加强行政执法与公共服务教育,引导执法人员把执法与服务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开展执法服务。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工作思路,深化内部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河南省环保系统“十不准”规定,相继制定了《文明执法服务承诺》、《文明执法用语、礼仪、着装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实施细则》等制度,有效杜绝了粗暴执法现象的发生。
(四)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环境执法绩效
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自觉把“讲正气、树新风、建绩效”主题教育活动和“依法行政理念教育”活动贯穿到具体执法活动中,通过认真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努力提高执法效能。
1、坚持从严执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07年我们把执法重点放在企业噪声污染,化肥、电力企业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选矿、冶炼企业违法排污以及餐饮业油烟污染、浴池行业违规使用手烧炉等违法问题上,着力从三个方面加强执法: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对企业日常生产过程的环境管理和排污费征收由环境监察支队按照行政区划和企业规模实行条块管理;对重污染企业由污染控制科实施重点监管;对新、改、扩建项目由开发监督科实施定期监管。建筑噪声和辐射源污染由环境噪声所和辐射站负责专项监管。同时,通过“12369”环保热线和局信访办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实施社会监管,这些措施的实施,对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有效的管控作用。二是严格依法查处。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凡是符合立案条件的,我们都及时依法立案查处,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充分发挥法律在环保工作中的作用。三是适时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集中解决严重污染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
2、坚持准入条件,严格环保审批。在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及审批过程中,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件》和《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暂行规定》,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履行“七项承诺”(便民高效、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廉洁自律、公平公正、严格审批、强化验收),落实“四个不批”(即不符合环境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选址与规划不符,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一律不批;对饮用水资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一律不批;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增加排污问题和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3、坚持特事特办,认真承办人大建议。人大建议所涉及的环境问题通常都是群众普遍关注、对生态环境和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突出问题,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因此,局党组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每项建议都要经局党组会研究,由一名局领导主抓,实行专人专办,建立承办工作制度。办理过程及时与代表沟通,汇报办理情况,按时办结,当面回复。
4、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做好环境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环保执法的目的,在于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及时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因此,我们把排查化解环境矛盾纠纷纳入各执法单位岗位责任目标。确保对环境违法行为和矛盾纠纷苗头做到及时发现,充分介入,妥善解决,努力减小环境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对重大环境信访问题和上级转办的信访案件列局周报督办。
5、坚持权利和义务相平衡,严格程序,文明执法。在执法活动中,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在依法查处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同时,充分尊重其享有的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复议及诉讼的权利。如,省建六公司所属的万基住宅项目部夜间违规施工,噪声扰民,引发居民投诉,被我局执法人员依法查处后,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我们依法受理,并严格按听证程序认真组织听证会(因当事人中途放弃,听证会最终未举行)。景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噪声扰民,被我局依法查处,当事人向老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积极应诉,按时递交答辨状、卷宗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因我们对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最终,当事人主动撤诉。
二、主要工作成效
我们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有力促进了环保工作全面开展,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我局开展了两次环保专项行动,对7类重污染企业的污染设施采取了集中爆破拆除、关停取缔、持牌督办、停产治理和限期治理等措施,依法关闭污染企业33家;爆破拆除立窑生产线14条、火电厂冷却塔2座、烟囱1座;限期拆除钼焙烧反射炉54座;停产整改企业12家,限期治理7家;加强了对辐射源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投资122万元完成了黎明辐照厂退役工程,送贮9家单位废辐射源88枚;对伊川县石英砂加工企业群和新安县硅石加工企业群污染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通过集中整治,伊川县101家石英砂加工企业,关停39家,限期治理62家。新安县34家硅石加工企业,关停10家,限期治理24家。我市41台燃煤发电机组有34台建成脱硫设施,另外7台在建,环境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2起,无行政复议和败诉案件,无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形象。完成环评审批建设项目450个,其中省批项目35个,市批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221个、登记表项目194个。项目投资总额182.54亿元,其中,新建项目投资总额138.92亿元、扩建项目投资总额22.84亿元、技改项目投资总额20.78亿元。项目环保投资总额9.10亿元。共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15个,其中,建设属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项目3个;建设不符合《河南省化工行业环保准入条件》的项目4个;项目选址不当,位于环境敏感区的项目5个,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3个。辖区内无违反产业政策、降低评价等级和越权审批项目的现象发生。承办人大建议8件,均依法按时办结,受到人大代表普遍好评,满意率达到100%。
通过“12369”和“网上联线政府”等渠道,受理群众投诉3000余起,承办省局转办信访件34起、市信访局交办件14起、市长热线交办件356起,我局直接接访119起,结案率为100%,全年无赴京上访事件和重大集体上访事件。
2007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了307天;出境水断面水质达到省定目标(平均值COD18.2mg/L、氨氮2.03mg/L);经国家环保部认定,2007年SO2减排5.22万吨,COD减排0.99万吨;废辐射源送贮率达到100%;声环境质量平均为54.8分贝,达到了国家城考优秀标准(56分贝)以下,完成省定责任目标。全年无突发事件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三、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环境执法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的力度不够,培训渠道和培训手段单一,部分执法人员重工作,轻学习,与现阶段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
(二)对执法工作研究不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和棘手问题的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境执法的效能。
(三)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意识薄弱,导致检查难(不开门、不出示营业执照等有关资料、以负责人不在为由不配合检查),送达难(拒绝签收环保执法文书),执行难(不履行处罚决定,采取转移资金、财产,变更法人和法人代表等手段对抗执行),同时,一些企业社会责任感不强,片面强调企业的困难,不建、缓建环保设施,或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使建成的环保设施不能充分发挥应有效益,导致客观存在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一旦被查处,就以各种借口搪塞、拖延,根本不在乎。有些违法者还以“首次不罚”为由,拒绝履行处罚。严重影响了环保执法的效能,致使环境违法行为难以及时得到纠正。
(四)由于环保执法无强制手段和措施,致使环保执法难以“立竿见影”。近年来,群众来信、来访投诉逐年增多,尽管有些是轻微的违法行为,但当事人不纠正,环保执法人员就不能当场采取措施,制止其违法行为。如:许多中小企业在厂门外采取不挂牌照的方式逃避检查,给执法工作设 置障碍。一些街边门面房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经营餐饮、杂修的商户搞店外经营,造成噪声、油烟、气味污染环境,引发群众投诉,造成群众误解,认为环保部门不作为。
(五)科技进步使得企业生产工艺越来越专业,对环境执法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环境执法成本提高;基层环保部门编制小,经费少,监测、执法、信息、宣教、监察能力建设滞后,缺乏必要的人才和应急监测装备。监管能力和取证手段不能适应日益繁重的环境管理和执法的需要。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
此次市人大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对环保执法工作进行视察、调研和督查,听取环保执法工作专题汇报,是对环保工作的支持、鼓舞和促进,我们将把人大对环保执法工作的批评和建议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和落实。自觉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融入环保执法工作中,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持执法与服务,处罚与教育和谐统一,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力履行好保护环境的职责。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着眼环保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确保行政执法工作与党的方针和国家政策保持一致。二是依靠社会力量抓落实。保护环境是一项社会性工作,需要动员和依靠各方面的力量。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紧紧依靠人大的支持,全面推进环保工作。三是加强工作研究。认真学习和研究环保法律、法规,尤其是新政策、新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积极开展工作研究,重视在实践中研究总结环境执法工作的经验和规律,努力把感性认识转化为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重视剖析和研究问题,努力在解决疑难问题和突出矛盾上下功夫。四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按照“五五”普法的要求,坚持不懈地开展普法宣教活动,通过学习指导、业务培训、监督检查、绩效考评等方式,不断提高环保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五是注重协调配合,提高执法效能。主动加强与工商、银行、法院等部门的联系,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下功夫解决检查难、查处难、送达难和执行难等执法中的棘手问题,通过解决问题,积累工作经验,提高执法效能。六是进一步转变观念,改进作风,不断提高执法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自觉把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的观念贯彻落实到工作中,按照法制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建设的要求,积极转变行政观念,把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寓执法于服务之中。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狠抓责任落实,把我局向社会承诺的各项服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依法、便捷、高效地为群众服务。七是围绕“十一五”环保规划制定的工作目标,以“碧水蓝天”工程为载体,重点开展好“五类”执法活动:预防和严肃查处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及时查处和有效解决群众普遍关注,隐含重大矛盾纠纷的环境违法案件;联合查处被省、市政府和环保部门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严格“两高一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加强“重管”企业排污监管。杜绝行政执法“四乱”现象,确保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无重大行政过错。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虽然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和谐洛阳建设对环境的要求以及广大人民群众迫切希望改善环境质量的愿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今年是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之年,污染减排工作已摆上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和工作日程,环保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继续以科学务实的态度,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为实现“碧水蓝天”工程,创建和谐美好新洛阳做出积极贡献。
我们真诚地欢迎市人大继续关注、支持和监督环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