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纪要

2008-08-25

    4月22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五楼会议室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振义主持会议。
    上午8时半,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市发改委主任李胜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了《关于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印发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市国土局局长赵建国作了《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市环保局党组书记李明智作了《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李建生作了《关于<行政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作了有关人事任免提请。
    会议分组对有关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
    下午5时,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对《关于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和《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表示满意,对《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和《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表示基本满意;会议表决通过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朱培亭同志辞去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栋、李柳生、伏秀霞、孙长印、杨玉龙、石海钦、吴喜照,秘书长董平海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32人出席了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吴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姚继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双印,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高新区人大联络处负责同志及8名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