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分期治理,加快洛河生态建设步伐的议案》和《关于推进沿洛河两岸生态建设,改善两岸人民生活和发展环境的议案》的决议
(2008年2月28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常平均所作的《关于对<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分期治理,加快洛河生态建设步伐的议案>和<关于推进沿洛河两岸生态建设,改善两岸人民生活和发展环境的议案>的调查报告》,经认真审议,决定将该议案交市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实施,并制定工程落实的具体措施。
会议认为,加强对洛河两岸生态建设,提高防洪标准,防止水土流失和水质污染,改善洛河生态环境,是惠及和造福洛阳人民的好事,对于保障洛河两岸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美化环境,提高沿河人民的居住条件和促进两岸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把生态洛河建设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科学规划,尽快编制出包括防洪、绿化、水资源开发、土地利用、水质管理、防治污染、经济发展等在内的洛河生态建设总体规划;要积极筹措资金,努力争取上级资金的支持,力争用五年左右时间,完成生态洛河的建设工作;今年要做好汛期前主要险工险段的治理工作和治污达标工作,使洛河能够充分发挥造福人民的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将在适当时间听取关于对该议案的落实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