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蔬菜生产一体化建设的议案》的决议

2008-08-25

(2008年2月28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常平均所作的《关于对<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蔬菜生产一体化建设的议案>的调查报告》,经认真审议,决定将该议案交市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实施。
    会议认为,蔬菜生产和市场供应事关居民一日三餐的“菜篮子”,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解决好蔬菜生产一体化建设,对于平仰蔬菜市场价格,保障市场均衡供给,推动蔬菜生产走集约化、产业化、品牌化、特色化经营之路,提高蔬菜生产的抗风险能力,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增加农民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把加强我市蔬菜生产一体化建设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对规模菜田,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规范管理;要加大对蔬菜种植的土壤、残留农药和种子质量的检测力度;要鼓励农民积极组建协会,扶持龙头企业,提高蔬菜生产的组织化,产业化程度;要积极制定扶持蔬菜生产一体化建设的长效机制,用3年时间逐步实现我市蔬菜生产一体化建设上规模、上档次,每年要提高本地蔬菜上市比例达10%左右,以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市人大常委会将在适当时间听取关于该议案实施情况的报告。